西安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房未明码标价将被严查

03.11.2017  09:38

  即日起至11月30日,西安市物价局将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未按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等。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编辑: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