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任免一批干部 张宁岗为省民委会主任

28.11.2014  18:15

  (一)

  任命:

  张宁岗为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免去:

  徐自立的陕西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贺佑荣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来玲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向勇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周岐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琪的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任命:

  高霄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刘向东、孟群、孙晓跃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房燕萍、窦军、刘漫华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高慧英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贺佑荣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何备战、张培华、闫晓燕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罗亚军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