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所有承建项目企业 须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

21.07.2015  10:44

  昨日,西安市人社局发出通知要求,西安市内承建建设项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都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其全部职工(包括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由于建筑业用工复杂,流动性大,使用的农民工多,因此新政策要求,建筑施工企业的每个工程项目,须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和以前的按职工工资总额参保的方式相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企业缴纳的钱要少,覆盖范围却大得多,覆盖工地雇用的所有农民工。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策规定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由人社部门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及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后,企业不能以农民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人享受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