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先签承诺书 宝鸡一小区要求住户签不投诉承诺

18.11.2014  14:37

小区张贴的一张明细表显示除了采暖费外,还要收取二次加压费

一位住户被迫签订了承诺书,上面还留有手印

    业主不签“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承诺书”,就不能交取暖费、今冬就无法享受暖气。宝鸡一小区住户去缴纳暖气费,物业除了收取“二次加压”费外,还要求住户交费前必须填写“不向有关部门投诉”的“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交不了费,这样的供暖特殊要求让小区住户难以理解。

     想取暖得先签一份承诺书

    家住宝鸡市秦佳西花园小区的住户王师傅最近很是郁闷,去缴纳暖气费,物业方面除了收取“二次加压费”外,他还被要求签订定一份“不平等条约”,那就是得承诺“不因室内温度低向各相关部门投诉、上访”,这让王师傅难以理解。

    17日,记者来到秦佳西花园小区,在该小区的物业办公室门外,许多住户正在等待缴纳采暖费用。在该小区物业办公室外,记者看到一张“2014—2015年西花园小区采暖缴费明细表”,上面标注了各住户今冬供暖费金额,其中还有每平米一元的“二次加压费”一项。

    在小区物业办公室里,西部网记者看到,有住户正在一份“承诺书”上签字并按了手印,之后物业方面给了住户一个字条,字条上面是一个开户行和姓名。记者随后了解到,住户只有拿着这张字条到银行汇款后,再凭借汇款证明到物业公司领取收款收据。

     住户被迫签订“不向有关部门投诉”承诺

    在这份承诺书上,上面共有7条“承诺”,内容包括:“同意采暖期内不因室内温度低向各相关部门投诉、上访”;“同意采暖期内采暖设施、设备(二次循环)在本采暖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各采暖住户据实分摊”;“同意采暖期内因热力公司调试设备等原因,造成暂停供热、温度不稳等情况,不向相关部门投诉、上访,不要求退费”;“本人同意与采暖有关的问题不与物业扯皮,若需物业协调,则积极配合”等。

    有一些住户看到取暖还要签订这项“不平等条约”,很是不愿意,但物业告诉业主不签订承诺就交不了采暖费,意味着无法享受今冬供暖,最后,这个住户不得不在承诺书上签字,但他在一旁写上了“被迫填写”。

    西部网记者随后联系了该小区物业——宝鸡市金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名贾姓责人称,他们没有接到不准收取“二次加压费”的通知。而对于那份“承诺书”,该负责承认是他们印制的,她解释称,小区有共有962户房屋,目前只住了200多户,由于入住率低,热力公司本来是不予供暖的,在他们争取下,热力公司才答应在没有投诉的情况下给予供暖,他们也是为了让小区正常供暖。

    据了解,10月31日,宝鸡市召开的集中供热新闻发布会上,宝鸡市物价局副局长周于路就对城市集中供热的部分小区收取“二次加压费”的问题作了说明,明确指出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的小区收取“二次加压费”是明显不合理的、是违规的。

    宝鸡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小区如果违规收取“二次加压费”,住户可以拒绝缴纳。(记者 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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