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竣工验收备案表业主拒收房 安监站建议不要收房

27.03.2017  16:30

  都说安居乐业,安居了才能乐业,可家住西安南郊的田先生,自己的购房款交了3个月了,可是时至今天(3月26日)不但房子住不上,合同也被拿走了。

  田先生在去年12月的时候购买了西安南郊高速紫禁长安小区的两套住房,可是在收房时候却遇到了问题。

  田先生:“就在12月25号的时候,我去收房的时候,我问他们要两书一表,就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可是他们说提供不了。

  没办法提供两书一表,田先生拒绝收房,但是高速紫禁长安的销售人员却以办理网签为由,拿走了田先生的购房合同。

  田先生:“12月份拿走的,之后就没有归还我,一直到现在购房合同也不给我,也不给我任何回复。目前看,他们就是想让我退房。

  田先生说,自己买这两套房,总共花了40多万元,一套全款,一套按揭,他绝对不会考虑退房。随后记者找到了高速紫禁长安的销售公司,但是对方却拒绝解释这个问题。记者找来了田先生和他的家人,以及高速紫禁长安的经理,当面对质,但是对方对于两书一表和合同的问题不予理睬。

  西安高速紫禁长安王经理:“那么两书一表的问题,我觉得我们已经到不了那个环节了。

  田先生:“我现在就要求你把购房合同给我们,今天就说到这吧,我没啥可说的了。

  随后记者找到了航天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安监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楼盘确实没有竣工验收备案,但是他们只能督促对方。

  记者:“两书一表他们有没有?

  航天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安监站工作人员:“我可以肯定的说,没有的,他们没有到我们这里来备案,但是备案这个事情,我们只能督促他们来做,没办法强制执行,所以还是建议消费者不要收房。

  根据我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也就是说,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消费者可以拒绝收房。田先生表示,如果对方仍然不解决的话,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王玮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