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市妇联接婚姻家庭类投诉占七成 未婚同居增多

08.03.2015  17:24

  今日是第105个三八妇女节,近年来,随着妇女维权法律宣传工作的大力开展,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去年,市妇联接到的婚姻家庭类问题投诉占到70%左右,对于家暴的投诉较往年持平,大约在30%,而婚外情和未婚同居造成的妇女权益受到侵害问题的比例则呈上升趋势。

   案例回顾

  女子怀了孩子 男友突然消失

  24岁的小芳(化名)是湖北人,在深圳打工时结识了西安小伙小李(化名),同在异乡的两个人一见如故,很快便坠入了爱河。热恋中的两个人,为了节省一些房租,便搬到了一起住。生活期间,小芳和小李并未实行AA制,两个人的花销也不少,几年下来两人并没攒下什么钱。不久,小芳发现自己怀孕了,便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小李。没想到过了两天,男友便不辞而别,任凭小芳拨打电话,对方总是处于关机的状态,看着自己一天天大起来的肚子,小芳每天以泪洗面,最后决定到小李的老家西安去找他,一定要讨个说法。

  到了西安,小芳便找到了小李的家,可怎么敲门都没人开,小李一直躲着不愿意见她。有一次,小芳在小李家的楼下叫着他的名字,不一会过来了几个人便把小芳暴打了一顿,辗转了几次寻人无望,怀着孩子、带着满脸伤的小芳只好到市妇联求助,希望能还她一个公道。

   未婚同居

  关系一旦破裂 女性受伤害较大

  “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未婚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婚外情、未婚同居的比例也一直呈上升趋势。以前,未婚同居的现象主要存在于文化层次较低的人群中,而近年来,这种现象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高文化、高学历的人群中,尤其在现在的大学生当中,比较多见。不少人认为未婚同居是很正常的事情,也常常称之为试婚,但这种行为实际上存在很大风险。在未婚同居关系里,一旦发生问题,往往会给女性的身体、精神造成较大的伤害,需要面临的就是未婚生育、财产分配等问题,权益很难受到保障。

  “未婚同居并不可取,作为女性首先要自尊自爱,要清楚未婚就没有任何的法律保障,而女性往往又受伤害较大。”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表示,随着近几年,妇女维权宣传工作力度的增大,女性的维权意识也有了增强,但是我们要看到,还有很多权益受侵害的女性并未进行维权投诉,一方面是碍于面子,另一方面觉得是私密的事情,只有特别弱势的人群或是情况较为严重的,才会到妇联求助。“对于小芳的事情,我们后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了,但还是需要提醒女性朋友,未婚同居不要轻易尝试”。

   维权救助

  妇女权益受侵害 可拨12338求助

  据介绍,市妇联在我市13个区县的所在地妇联都设有维权工作站,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维权救助等服务,新城区目前全区近8家“紫丝带工作室”也为妇女提供受诉、疏导、培训等服务,但实际能到维权机构进行申诉的人并不是很多。

  妇联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妇女,如果权益受侵害,可拨打电话12338进行维权申诉,也可寻求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帮助。(记者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