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衔接

08.03.2016  12:04

  为加强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线”功能,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办与民政厅就全面推进低保制度“兜底”脱贫,实现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召开座谈会。

  会上,自治区扶贫办与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审核审批流程等情况,并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一是在联合调研基础上尽快出台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将符合低保认定条件的扶贫对象有序纳入农村牧区低保,有劳动能力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享受扶贫政策。二是向各级扶贫开发部门开放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数据接口,实现扶贫与民政、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联共享,为精准扶贫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在全区范围内分类选取试点,规范社会救助与扶贫工作对接内容,同时调整一部分扶贫资金用于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商业补充保险,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积极探索、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问题。

  2016年,内蒙古拟将13.3万扶贫对象有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通过低保政策的“兜底”保障,有效提升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