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07.07.2016  16:55
印发《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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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sndpf.cn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 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通过抓典型、树样板,以点带面,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残联与省民政厅、省扶贫办共同确定宝鸡市麟游县、安康市石泉县、榆林市米脂县为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现就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示范县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通过纳入大局、整合资源、完善体系,推进示范县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先行一步和任务率先完成,探索代表性强、路径清晰的脱贫工作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引领全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           二、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施策。要立足当地实际,结合残疾人的特殊性,在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上下功夫,制定工作计划,实现“益工则工、宜扶则扶、应保尽保”,开展“一户一法、一人一策”精准帮扶。   ——坚持超常施策。针对贫困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既要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的大扶贫格局,又要制定专项的扶持政策,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帮助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       ——坚持综合施策。既要强化政府的主导责任,纳入政府的相关规划和项目中,又要引领市场、社会、贫困残疾人共同参与协同发力。既要通过“五个一批”带领贫困残疾人口脱贫,又要通过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共同推进。         三、示范目标       1、纳入扶贫大局上示范。要将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本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整体规划,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有效地贯穿到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中去。       2、残疾人稳定脱贫增收上示范。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加大针对残疾人的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加大各部门稳定的对残疾人脱贫增收投入倾斜,不断加大扶持力度。       3、综合实施政策上示范。要综合各级各类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从实际出发,将残疾人能享受的政策总体规划,全面细化落实。       4、整合项目资源上示范。要整合同类民生项目,优化配置各类人才、机构、技术、设备、资金等资源,实现扶贫效益最大化。       5、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上示范。要大胆实践,建立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残疾人脱贫攻坚的合力。       6、创新脱贫机制上示范。要突出特色,研究出台适合残疾人脱贫的新举措、新办法,构建起残疾人脱贫攻坚新机制。       7、稳固脱贫成果上示范。要建立完善稳固脱贫成果的政策机制,在残疾人脱贫后,适当延长社会保障、产业带动、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扶持时间,防止再次返贫。       8、典型引领上示范。要打出“组合拳”,在全省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中走在前列,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示范带动全省残疾人全部实现脱贫。       四、推进措施       1 、积极纳入脱贫攻坚大局。 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口脱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规划,纳入政府各部门脱贫攻坚项目中,做到明确任务目标、明确具体措施、明确量化考核指标。在实施易地搬迁  、产业就业  、教育  、生态保护  、社会保障兜底等脱贫工程时,要对涉及残疾人的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加大财政资金对贫困残疾人的支持。特别是要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推动做好现代农业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扶贫园区优先安置有劳动能力和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或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从业工作,加大产业就业脱贫力度。       2 、全力实施特惠扶残项目。 实施使用扶贫资金增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能力项目,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入户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示范县(市、区)每年直接扶持不少于200户,每户扶持资金不少于5000元。实施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项目,示范县要建设3-4个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其中省残联支持建设1-2个农村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实施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项目,年度培训不少于300人。省级相关部门将在培训、康复扶贫贷款、资助残疾儿童少年和当年新入学残疾大学生、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0-6岁儿童免费手术、社会组织助残等项目上向示范县倾斜。       3 、全面凝聚帮扶合力。 利用省级机关处以上、市级机关科以上、县级机关股以上对口到户帮扶制度,引导带动残疾人贫困户脱贫致富。利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助残脱贫制度,按照年度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数不低于总数25%的标准,落实帮扶责任人,达到帮扶对象不脱贫,工作责任不脱钩。利用“第一书记”全覆盖制度,发挥“第一书记”的优势,协助帮扶贫困残疾人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利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贫困残疾人精准脱贫,力争帮扶贫困残疾人户比例达到应帮扶贫困户总数25%以上。       4 、着力健全关爱服务体系。 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建立并完善康复定点服务网络,针对残疾人的康复服务需求,选择医疗卫生、教育、残疾人康复等相关机构作为定点服务机构,优先为贫困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功能训练、辅具适配等个性化康复服务。在宣布脱贫年度实现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全覆盖。推进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落实,建立随班就读保障体系,为贫困家庭的残疾儿童提供包括高中阶段在内的12年免费教育。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对城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并按规定根据个人意愿优先安排到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对重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残疾人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加大临时救助力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整合资源,逐步建立“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料中心”,解放其家庭生产力。       五、组织领导     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示范县要切实发挥好引领作用,在残疾人口脱贫工作中,要开拓创新,科学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大工作的实施力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省级相关部门将加大对示范县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通过网站、杂志、工作通报和适时召开现场会等方式方法,推广示范县残疾人口脱贫的工作经验。 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残联要把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要务,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结合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突出困难和瓶颈,抓住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盯牢纳入脱贫绩效考核这个关口,制定专项政策措施或行动方案,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切实将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作为残联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点任务抓紧抓实抓好。民政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能,在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行动等工作中,切实对贫困残疾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和“精准结对”。扶贫部门要加大对示范县残疾人脱贫工作的指导和项目的倾斜,协调将贫困残疾人脱贫纳入大扶贫格局给予特殊支持。       要做好信息报送。示范县要通过所在市民政、扶贫、残联部门审核后,于7月2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省残联教育就业部。并要及时报送示范工作情况,反映示范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省级相关部门将对各示范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适时向省政府报告。         印发《关于推进残疾人脱贫攻坚 示范县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