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民政局五条措施保证主体责任落实

11.03.2015  12: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商洛市民政局近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在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上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思光所作的工作报告,3月6日召开了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认真分析总结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安排部署了2015年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书,党组书记、局长贾意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既带给民政人大有作为的难得机遇,也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在某些领域反腐败斗争更加复杂。民政系统腐败案件和受处分人数总体呈现上升趋势,尤其是因失职渎职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受处分的人数显著上升。

  会议强调,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必须要严格按照市委、局党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牢固树立“管行业必管行风”、树立“一岗双责”的担当意识,切实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第一,必须做到认识清楚。局班子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下属单位一把手一定要把各自承担的责任弄清楚,在你主管、分管范围内出问题要负哪些责任搞明白。第二,必须坚持领导带头。身体力行,一级做给一级看,以上率下,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五个一”制度,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带头执行八项规定,带头纠正“四风”问题等。第三,必须加强制度建设。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制度执行力,真正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第四,必须强化督促检查。对重要工作部署要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重点工作任务要跟踪督促检查,对各项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要经常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不出问题。第五,必须强化问责。对工作中的问题不仅要及时纠正,而且要坚持权利与责任对应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商洛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制度》,做到该问责的必须问责。

  会议要求,全体民政干部要始终牢记党章要求,真正做到严于律己。要坚定理想信念,始终把讲政治放在首位;要加强品德修养,要常修做人之德,常思贪欲之害;要严守党的纪律,听党话跟党走,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要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办事,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警训;要敬畏法律法规,自觉把宪法法律作为行为准则,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不出格,努力为我市法治民政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