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主导作用 谱写妇女儿童发展崭新篇章

21.04.2016  13:48

  “两纲”是妇女儿童生存、发展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而“两规”则是切实的目标,其贯彻落实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涉及部门多、工作对象广、任务指标实、专业要求高。为将“两规”落到实处,延安市志丹县委、县政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全民参与”的总体思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各方齐抓共管,做到了“六个到位”:

一是规划引领到位。在全面贯彻中省市《纲要》《规划》的同时,县委、县政府针对县情实际,研究制定了《志丹县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志丹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全面理顺了《规划》与国民经济发展、与培养各类人才、与提高全民素质的“三个关系”,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基本思路、工作重点、推进步骤和保障措施,为妇女儿童事业有力有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也确保了“两规”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组织机构到位。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妇女儿童工作放到全局工作的战略位置来谋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与经济社会各项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一方面健全妇儿工作网络体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妇儿工委机构,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妇联,正级建制,编制4人;将成员单位由25个增加到31个;各镇、街道办也全部成立了妇儿工委,200个村委会全部配备了妇委会主任,形成了县镇村三级妇女儿童工作网络。另一方面,加强重视,切实解决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听取1次妇女儿童工作汇报,每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做到了谋划有位子、工作进盘子、发展有点子、进步有面子。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县政府每年谋划安排全年任务时,都与“两规”指标进行充分衔接,与各成员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将相关指标要求逐级分解到相关单位,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形成了衔接紧密、统筹一体的妇女儿童“六大工作体系”,即以卫计部门牵头的妇女儿童保健体系;以公检法司部门牵头的维权体系;以宣传、教育、广电部门牵头的宣传教育体系;以人社、工会和卫生部门牵头的妇女就业与劳动保护体系;以扶贫、农业、果业、畜牧部门牵头的结对帮扶体系;以组织部和妇联牵头的妇女人才培养选拔体系,确保了“两规”落实中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四是政策支持到位。五年来,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的意见》《关于印发<志丹县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志丹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为“两规”的有效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五是经费保障到位。五年来,县财政累计投入经费29.63亿元用于教育、卫生、扶贫、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为“两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其中,按照妇女儿童人均2元的标准,每年预算妇女儿童工作经费20万元,落实基层妇女儿童工作经费15万元、母亲健康教育专项经费10万元,为全县200个村妇代会主任每人每年发放2000元工作报酬共计40万元;落实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项目、妇女病普查“两癌”筛查专项工作经费150万元,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创业基金50万元。

六是督导检查到位。为掌握全县“两规”的实施进展情况,便于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县妇儿工委每年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对“两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评估,及时完善或制定相应对策,有力地推动了“两规”实施。

高度重视,健康工作扎实有效

妇女儿童的健康是人类持续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发展好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五年来累计投入卫生经费6.46亿元,采取多种举措,努力打造健康志丹,力争实现全民健康和全面小康。

首先,志丹县大力改善城区基础设施,城区生活环境明显优化,呈现“山清水秀地干净,安居乐业人幸福”的可喜面貌。全县自来水普及率95%,水质达标率100%,农村供水入户率86%,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2.3%。投资300万元新建高标准水冲式公厕15座;投资2143万元扩建县城供水工程,新增日供水0.45万吨;投资1750万元改造县污水处理厂,新增日处理污水6000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81.0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8.28%;城区绿化覆盖面积453.9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41.32%;城市空气优良天数335天,远远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其次,将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范围由农村居民扩大到城乡居民,将城镇已婚育龄妇女和参加生育保险女职工妇女病普查周期由两年一次调整为一年一次,每年开展一次中老年妇女健康体检。县妇联、总工会等单位先后组织开展了“牵手美丽与健康同行、共创幸福美好生活”“健康生命管理”等健康知识讲座20余场次,使更多妇女受益。据统计,全县妇女病普查和“两癌”筛查人数累计达15.13万人次,普查、筛查率达93%,超前完成规划预定的90%以上目标;中老年妇女健康体检率达83%;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89.9%。

第三,出台了《志丹县贫困人口大病救助暂行办法》,将宫颈癌、乳腺癌等妇女儿童恶性疾病列入救助范畴,从根本上缓解城镇妇女儿童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返贫等问题。

第四,志丹县还注重实施母亲健康快车项目,深入镇、机关、社区开展妇儿健康宣传和义诊活动,切实提高婴幼儿、孕产妇的健康管理率和妇女病防治水平。从2013年开始,志丹县实施了全国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项目试点工作(为全国三个试点市县之一),全县已婚妇女和新生儿免费享受“优生四项筛查”“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母婴传播阻断检测”“新生儿疾病筛查”等9个医学检查项目,有效降低了出生缺陷的发生率。截至目前,全县开展各类检查5.8万人次,阻止和及时治疗了153例出生缺陷,出生缺陷率由2012年的6.9‰下降到2.74‰,下降了4.1‰。

这一系列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志丹县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使得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得到了明显提高。数据显示,全县妇女平均期望寿命77.4岁,比2010年增加3.3岁;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9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比2010年提高0.8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只有2011和2012年各出现1例,其余3年度均没有死亡人数)。全县婴儿死亡率2.21‰,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32‰,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1.4%,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97.5%,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病,儿童结核病管理率99.7%,城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8.42%,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86.32%,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1.26%,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0.04%,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率1.96%,卡介苗、百白破等8种疫苗接种率均达99.7%以上。

公正平等,共享优质教育阳光

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关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社会的和谐文明程度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以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根本,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提高妇女儿童素质为重点,科学规划,狠抓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

在义务教育方面,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补充意见》,积极开展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全省“普及实验教学先进县”“双高双普县”创建工作。不仅兑现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391万元,使得2014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19%;还对全县中小学生实行“五免一补”、高中阶段学生实行“三免一奖”,实施了学前三年免(补)教育,在全省率先实行15年免费教育。

而女性同样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据统计,志丹县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100%,其中女生净入学率100%;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00.35%,其中女生毛入学率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65.89%;全县高中阶段毛入学率78.5%,其中女性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0.22%;高中达到了省级示范标准;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得到保障;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0.17万人;女性受教育年限12.14年,比2010年增加0.14年。

对于贫困学生,志丹县也给予了有力的帮扶。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志丹县贫困学生救助办法》,在县财政每年列支90万元用于开展贫困学生救助的同时,工、青、妇、残等群团组织和慈善协会等公益机构也积极开展“金秋助学”“红凤工程”“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捐资助学活动,形成了政府出资救助、群团积极参与、社会奉献爱心的贫困学生救助帮扶机制。规划实施以来,县财政先后为5220名贫困学生发放助学金459万元;受理和发放生源地大学生助学贷款3915人2348.48万元;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公益机构开展各类救助4493人,发放救助金189.75万元。

两规”实施以来,志丹县累计投入教育经费18.3亿元,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高中艺体特色教育走在省市前列,2012年创建“省级教育强县”通过省评估验收,2013年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通过国家评估验收,2014年“双高双普”通过省级评估验收,2015年“省级教育强县”通过省级复审,高标准完成了教育“三连创”。

为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广局、关工委办、县妇联等还积极组织开展了“红都最美家庭”“首届道德模范”“十大孝子”等评选活动,对广大妇女进行“四有”“四自”教育。

为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县妇联、教育局在全县开展了“素质教育进家庭”活动,提出了“素质教育0岁抓起”的新思路,县妇联组织举办系列“做智慧父母 育合格英才”家庭教育知识讲座,各学校通过主题班队会、校外活动等形式,加强对儿童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从小培养孩子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抗挫折能力,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通过“三校联办”(中小学校、家长学校、人口学校)、“三教统筹”(科学知识教育、家庭教育、计划生育教育),既讲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又讲科技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全面引导妇女儿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道路上的合格公民。

加大覆盖,提升社保福利水平

儿童福利、妇女社保两大领域是新规划纲要新增的领域,对妇女儿童社会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志丹县全面落实财政投入“两个高于80%”的要求,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险人口全覆盖,生育、工伤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全覆盖,失业保险投保率逐年提高。与此同时,更加重视妇女儿童领域民生保障,“”“”并进,优先提升妇女儿童民生保障水平。

”,即加大保险覆盖率。大力推行城镇妇女生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城乡妇女生育、养老、医疗保险实现了全覆盖,失业和工伤保险参保妇女人数达7112人,并逐年增长。其中,全县女性参加社会养老保险3.67万人,比2010年增加0.76万人,占总数的47.4%;女性参加医疗保险6.2万人,比2010年增加1.24万人,占总数的47%;女性参加生育保险0.4万人,比2010年增加0.14万人,占总数的50%,女性参加工伤保险0.3万人,比2010年增加0.292万人,占总数的33.3%;女性参加失业保险0.4万人,比2010年增加0.1万人,占总数的44.4%。儿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比例也达到了96%。

”,即扩大补贴覆盖率。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中小学生营养补贴计划覆盖率100%,营养早餐分级补助覆盖率100%,“蛋奶工程”实施范围由小学、初中延伸到寄宿制高中、职中;全面实施残疾妇女儿童生活津贴和营养补贴制度,建成了县残疾人康复活动中心,拥有残疾儿童康复机构1个,建成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1个,有力提升了残疾妇女儿童社会福利水平。2011年以来,救助大病妇女儿童974人,发放救助金528.6万元,为124名残疾妇女儿童提供了康复训练和康复救助。

保障有力,切实维护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相对弱势,其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保障她们的权益体现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制水平。

志丹县坚持“面向社会、立足家庭、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宣传原则,利用“3·8”“6·1”“6·26”等节日契机,与公安局、司法局、禁毒大队等单位联合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前后广场LED大屏幕、宣传长廊等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100%。县司法局、县妇联还采用妇女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法律小故事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妇女群众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除普法宣传外,各项实实在在的措施更为妇女儿童撑起了“保护伞”:在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投诉站和妇女儿童法律援助中心;开通了“家暴110”报警电话和“148”“904”妇女儿童法律咨询维权热线;组建了妇女儿童维权志愿服务队;在4个重点镇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在各村设立了信访维权调解服务岗,开展妇女儿童信访接待代理服务;县人大常委会任命20名妇联系统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为妇女儿童提供维权服务;公安、司法等部门积极开展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综合整治和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县与173个用工单位签订了“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7.7%。

据统计,近年来,全县共为986名妇女儿童提供了不同程度的法律援助,办理受害妇女儿童援助案件204件,累计帮扶和救助服刑人员家庭及子女92人次、救助3.72万元。

双管齐下,保证妇女参选参政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女性占了近一半,妇女干部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培养妇女干部不仅关乎妇女的自身整体素质和能力的提高,也关乎社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进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县委、县政府始终注重从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两方面加强对妇女干部的培养,加大培养和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和能力。一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妇委会主任,镇妇联主席由同级副科级女领导和党政班子女领导兼任,社区妇联主席由社区女性负责人兼任。另一方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通知》,明确妇女参选比例,以政策保证妇女参选参政目标实现。

目前,志丹县共有女干部4035人,科级以上女干部202人(正科级40人,副科级162人),县级女干部4人,女性党政一把手12人,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各配备1名女领导干部。县委、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女干部比例分别为67%、88.8%。女党员1884人,占党员总数的20.6%。女党代表、女人大代表和女政协委员分别为32、41和31人,比例分别占20.6%、28.7%和25%,县“两代表一委员”中女性代表、委员较上届均有所提高。全县7镇1街道办1社区服务中心班子中共配备女干部4名,其中女党政一把手1名。有258名女性进入村“两委”班子,占总数的18.1%,其中女支书2人,女主任6人,村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达到100%,居民委员会中女性占73.6%,居委会中女主任占80%。全县公务员中女性占10.1%,科级后备干部352人,女后备干部102人占29%,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程度和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都得到了明显提高。

强化培训,延展拓宽女性就业

依法保障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使妇女通过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取得经济的独立是保障妇女权益的物质基础,对促进妇女发展、全面提高女性社会地位、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志丹县每年投入200万元,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强化技能培训,举办月嫂、餐饮服务、幼儿教育、苹果产业技能等各类培训;县妇联与县农业局、畜牧局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以“妇女之家”为阵地,以“红都巾帼讲坛”“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等活动为载体,认真组织实施女性素质工程,积极为广大妇女提供职业技能、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等专项培训;建立财政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机制,面向农业产业妇女、自主创业妇女、高校毕业女学生、社会待业女青年提供小额免息贷款,破解妇女创业就业发展资金瓶颈,实现女性多领域发展,提高女性就业率。2011年以来,全县共组织各类技能培训197场次,培训妇女13.67万人次,举办各类招聘、交流会16场次,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实现两性统一达12.14年,提前完成规划2015年预定目标;累计发放财政贴息妇女小额担保贷款605人3288.8万元。

通过全方位、有针对性的培训,女性就业领域逐步拓宽,妇女劳动保障权益得到进一步加强,女性在公益性岗位、企业、饮食服务业、养殖业、棚栽业等行业中就业比重不断上升。全县就业人员9.3万人,其中女性3.1万人,占总数的33.3%;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0.6万人,占就业比例35.3%;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占13%。2013年以前本科毕业生参加了志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提供岗位160个。

就业率的上升直接促进了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全县共有在册贫困人口0.92万人,其中妇女儿童0.43万人,占47%。2011年以来,有1.63万人实现脱贫,妇女儿童有0.78万人稳定实现脱贫,近期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6350元,比2010年提高18个百分点。全县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1.33万人,其中女性0.39万人,占29.3%,比2010年减少0.07万人。

在县委、县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围绕“两纲”“两规”,志丹县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了稳定的可持续性的发展,开拓了崭新的局面,谱写了辉煌的篇章。在新的起点上,志丹县委、县政府将更好地谋划十三五妇女儿童发展的新思路、新变化,谋划未来的目标任务和战略机遇,努力营造关注妇女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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