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让流浪乞讨人员享受家的温暖

31.08.2015  11:25

  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将建寻亲服务机制。据报道,民政部、公安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将建立流乞人员身份快速查询以及长期服务机制,对于长期滞留救助站的流乞人员,可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站外分类托养。

  简要概括,相关《意见》有两个亮点值得关注:一是身份快速查询,二是长期服务。前者,目的是让流乞人员有家能归,但可能有部分质疑者认为此举是“甩包袱”;后者,基本可以打消质疑,因为真正无家可归的人,可享受“长期服务”。无疑,这是很好的制度设计。

  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到《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和服务意识的增强。但是,在救助管理制度实施期间,也有一些问题逐步显露了出来。比如,少数地方救助站不作为,导致受助者被冻死或饿死。今年,河南信阳一救助站被发现“干尸儿童”;2013年,湖南长沙一救助站被曝殴打受助人员,逼他们签下“自愿放弃救助”的声明。

  这些个案经媒体报道后,都引起了上级主管部门的注意,并及时对制度缺陷进行了完善。近日出台的“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机制”,便能有效减少上述案例的发生。根据相关《意见》,对疑似走失、被遗弃、被拐卖的流乞人员,有关部门要及时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走访当地群众、比对公安机关走失人口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对未能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救助机构应通过媒体及网络系统发布寻亲公告,公安机关则应免费采集、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可以相信,经过这些寻亲举措,多数受助人员都能及时回到自己亲人的身边。

  多数流乞人员都回到家中,也可大大减轻救助机构的压力。目前,救助站的资金来源,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提供补助。在许多欠发达地区,救助站都比较缺钱,比如一个县级救助站,每年专项救助经费只有数万元,市级救助站每年的经费也只有几十万元。

  事实上,通过寻亲服务机制,还可以让大量被拐或被遗弃的儿童,找到自己的父母,让许多因精神疾病等原因而走失的人,回到家中。社会救助机构,不能只是流乞人员的临时庇护场所,让这些人与亲人团聚,最终享受家的温馨,才是救助机构更高的追求。

  可以肯定,民政与公安部门出台的相关《意见》如果执行到位,不仅可以为广大流乞人员找到家,而且可以让无家可归的人们生活得更有质量。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让因故而长期滞留救助站的受助者去养老院或福利院,同样能让这部分人感受到家的温暖。救助与托养的职能分开,也是相关《意见》的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