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争立法”:葫芦里装满火药

18.05.2015  10:36

  

  5月14日,在日本东京首相官邸前,日本民众手举标语抗议内阁执意通过与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安保法案。日本政府在14日举行的临时内阁会议上,通过了与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的一系列安保相关法案,其中包括1个新立法和10个修正法。新华社记者马平摄

  

  5月14日,在日本东京首相官邸前,日本民众手举标语抗议内阁执意通过与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安保法案。新华社记者马平摄

  新华网东京5月16日电(记者冯武勇)日本政府15日向国会提交了一系列旨在扩大自卫队海内外军事活动的安保法案。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宣称,安保法案旨在维护日本和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但从法案内容看,冠名“和平”的安保法案实为“战争立法”。鉴于安倍政权的军事大国野心,日本今后在安保和军事领域的动向将使地区局势更趋复杂。

   冠名“和平” 实为“战争立法

  安倍政府向国会提出的一系列法案包括1个新立法和10个修正法。

  新立法是《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其实质是“海外派兵永久法”。根据这一法案,日本可随时根据需要向海外派兵并向其他国家军队提供支援。在此之前,日本在诸如派兵支援美国在伊拉克、阿富汗的军事行动时,需事先在国会通过有一定时效的“特别法”。

  10个修正法则统一打包并冠名《和平安全法制整备法案》,包括《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重要影响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PKO协力法修正案》《船舶检查法修正案》《美军等行动通畅化法案》《海上运输规制法修正案》《俘虏对待法修正案》《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修正案》和《国家安全保障会议(NSC)设置法修正案》。

  一系列法案修正主要围绕允许行使集体自卫权和扩大自卫队海外行动自由度展开。之前,日本仅限于本国遭直接武力攻击,即发生所谓“武力攻击事态”时才能行使个别自卫权。去年7月,安倍政府通过了解禁集体自卫权的内阁决议,即在日本未受攻击时也能行使武力。为了将这一内阁决议落实到法律层面,安保法案修正案中提出了“存立危机事态”和“重要影响事态”两个新概念。

  所谓“存立危机事态”出现在《武力攻击事态法修正案》,指“与日本关系密切国受到武力攻击,日本的生存处于明确危险境地”时,日本也可出动自卫队行使武力。所谓“重要影响事态”,即“海外发生威胁到日本和平与安全的事态,放任不管的话,或将发展到对日本的武力攻击”。《重要影响事态法案》突破了现行《周边事态法》中对自卫队后方支援行动的地理限制,将使自卫队向美军等外军提供军事支援的范围从日本周边扩大至全球。

  其他修正法案也如此。例如,《美军等行动通畅化法案》中,新增在“存立危机事态”下,对美军和其他外国军队提供各种方便措施的内容。在《船舶检查法修正案》中,新增在“重要影响事态”下,对日本周边以外的可疑外国船只进行临检的内容。《PKO协力法修正案》则允许自卫队除参加联合国维和活动外,还能参与类似阿富汗国际安全援助部队等未经联合国授权的海外军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