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0个老旧小区年底前旧貌换新颜 小区名单公布

22.04.2015  09:53

  

  长庆西仪和平门小区的老旧楼房

  

  昨日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今年我市对城六区范围内10个老旧小区更新改造的名单已经确定。前期摸底、设计、招标等准备工作完成后,预计7月份可开工改造,年底前这些老旧小区有望“旧貌换新颜”,成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标杆和样板。

   改造目的

  提高百姓居住品质

  “老旧小区改造首先是一项民生工程,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百姓的居住品质,切实改善人居环境,让居民生活得更舒适便捷。”昨日,市建委建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我市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的老旧小区较多,这些小区见证了城市的发展与变革,它们不仅是城市的历史沿革,也是城市文化和城市文明的一种体现,目前这些小区大多存在年久失修、违搭乱建、公共设施破损等问题,因此对其进行更新改造势在必行。

  在对老旧小区公共部分改造过程中,所用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且在充分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才进行改造,这是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每笔钱都要花在刀刃上,绝不搞“形象工程”。

   改造范围

  须为1995年前交付使用小区

  根据我市老旧住宅小区更新完善工程实施方案,今年将完成10个老旧小区的更新改造,2017年全面完成城区有实施条件的小区更新改造工作。

  那么有哪些小区可以入围改造呢?方案规定,对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范围内,1995年以前建成交付使用,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近5年未列入危旧房和棚户区改造计划,土地性质为国有,房屋标准成套的510万平方米的老旧住宅小区,根据居民意愿进行更新完善。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区,将有机会纳入改造范围。

   何时申报

  每年10月中旬上报下一年度项目

  各区政府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入户调查,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经市房管局进行危旧房屋界定后,上报年度实施项目和工作内容;市建委审核后,下达工程年度计划,作为项目立项和年度资金补助依据。

  按照年度计划,市建委组织设计单位,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需求,编制设计方案,明确更新完善工作内容和投资规模。各区按照设计要求,组织项目实施,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监管工作。

  工作验收合格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政府负责小区更新完善资产移交,对没有物业管理服务的小区,按照居民意愿,引入物业公司或建立社区化准物业管理,巩固工作成果。

  各区政府要按照有关要求,于每年10月中旬上报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市建委审核后,10月底下达项目前期计划,组织方案设计,并于年底前下达年度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