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民政局“六个”明确 部署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

07.12.2015  12:08

  今年以来,商洛市局部灾害频繁发生,部分地区重复受灾,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一定影响。为做好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商洛市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和进行需求评估,了解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自救能力以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数。近期,市民政局又下发《商洛市2015-2016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提出六个“明确”,对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进行部署和规范。

  明确救助时段。冬寒救助时段为2015年12月—2016年2月,春荒救助时段为2016年3月-5月;

  明确救助对象。因灾造成的倒房户、农作物基本绝收户,受灾的农村低保对象、五保户、低保边缘户等生活困难群众;

  明确救助内容。冬春救助内容确定为口粮、衣被、取暖三大类,原则上实行现金救助;

  明确救助方法。按需救助对象的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一类救助对象为受灾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孤儿、享受最高档次低保金的低保对象、主要劳动力一级或二级重度残疾户、死亡人员家庭、重大伤病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冬春救助期的灾后农房重建户;二类救助对象为享受差额低保金或其他档次低保金的低保对象、主要劳动力三级或四级残疾的受灾户;三类救助对象为其他因灾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

  明确指导标准。根据不同类型受灾群众的实际需求,救助数量、救助时间、资金测算标准等救助指导标准为:需口粮救助按每人每天1斤口粮、按救助3—6个月的标准给予口粮救助;需衣被救助按每人1件棉衣、每户1—2床棉被的标准给予衣被救助;视实际需求给予取暖救助。其中,口粮资金测算标准为2.5元/斤,棉被为150元/床,棉衣为100元/件。各县区民政局应结合上级下拨和本级筹集的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和需救助家庭人口数及受灾群众的自救能力等因素,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原则,确定本级分类救助实施标准。

  明确工作要求。要按照规范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并建立工作台账;要在接到上级补助资金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冬春救灾资金落实到救助对象手中,实行分段救助、分批发放的,也要一次性将资金指标分解到户、告知到户;要加强款物管理,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灾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不得平均发放,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切实做好冬春救助与相关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