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罚1580万的排污企业 昨关停生产设备

12.06.2015  09:49

  记者昨日从相关部门获悉,因恶意排污、接连两次拒不整改等问题被我省环保部门处以1580万元罚单、却仍在生产的陕西煤化能源公司已在咸阳当地有关部门的监督下,于昨日上午11时许关停了生产设备。

   >>进展

  当地将督促企业缴纳罚款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长武县二甲醚项目的1580万元罚单,这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环保部门向排污企业开出的目前最高数额的罚单。6月9日华商报报道了该企业接到罚单后生产设备仍在运行,且高考期间都未停工一事,当天省环保厅联合环保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负责人与咸阳当地领导“面谈”,责令下月内将1580万罚款处罚到位(华商报6月10日A06版报道)。

  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在咸阳当地部门的监督下,企业已于昨日上午11时许关停了生产设备,进入停产整改阶段。

  根据有关规定,这座大型煤化工企业需距离居民生活区900米以上,但当前一些居民家离企业仅一二百米,还有不少居民的农田就在企业厂区外。华商报记者走访了十余户村民,他们均表示,企业运行时噪音、气体异味、煤渣粉尘污染等问题突出。对此,长武县政府部门有关人士回应,他们将加快动员企业周边群众搬迁,并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根据环保部门此前通报,由于企业的丁家沟渣场还在建设,大约六千到七千方废渣在厂区内随意堆放,导致部分废渣因淤积外排城市污水管网。对此,长武县当地表示将督促企业将渣场尽快建成,并做好环保防护措施。针对企业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问题,环保部门将协助企业尽快完善。对于企业需缴纳的罚款,当地将督促企业在省环保厅和环保部西北督查中心的限期要求下,如期缴纳。

   >>企业回应

  将尽快办理各项环保手续

  因未依法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且超标排污等多项问题,陕西煤化能源公司最初被环保部门处以20万元罚款,并限期整改。但在环保部门接连两次复查中,该企业依然恶意排污且拒不整改。依据新环保法“按日计罚”规定,罚单像“雪球”一样累计到1580万。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一位内部管理人士10日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说,“环保部门作出处罚之初,我们对这个(处罚决定)有异议,当时只是口头说了下,大意了。

  另一位内部管理人士解释,企业迄今已投资50多亿(元),其中投入环保设备的资金占到总投入的十分之一,如今在试运行,还没投产,没钱缴纳。

  不过截至昨日,华商报记者从多个权威渠道证实,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已正式表态,将依据新环保法的要求,将处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首先是尽快办理各项环保手续,同时做好项目停产初期的安全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