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启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

19.11.2014  10:31


  根据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审计署、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部署,近日,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将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创新发展、扩大消费,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服务为本、均等覆盖”的原则,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更好地满足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需求,释放信息消费潜力。以养老服务为切入点,优先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吸纳社区志愿服务和商业服务资源,建设一体化社区信息服务站。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增强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完善社区信息消费环境。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推动200个养老机构实现养老信息化管理服务,450个社区实现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区信息一体化服务,总结试点经验,使养老信息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资源共享、协同服务、便民利民、安全可控”的社区服务信息化发展格局更加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衔接配套的社区服务信息化体系更加健全。

  试点工作实施内容包括:1.创新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共享应用的管理机制和政策环境。以改革创新为工作导向,围绕解决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改变以往技术导向、项目驱动的建设模式,把创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工作机制和政策环境作为试点工作的首要任务,促进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和其他公共服务的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和制度对接。2.建立养老机构示范服务信息网络。在全国选取200个养老机构,依据自身护理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需求,从为老人提供更加专业贴心的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融合多种智能化系统,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化养老机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更好地依托养老机构为周边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服务。3.深化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开展200个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20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建设试点和50个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实现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区信息一体化服务,尽快建设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衔接配套的社区服务信息化体系。

  试点工作由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民政部负责试点工作的总体管理和协调,推动试点省份民政部门按时完成各项具体任务。民政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适时组织跟踪评价,指导督促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设立由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牵头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决策试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落实试点资金。地方民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公安、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推动试点工作,协调研制相关政策,联合编制试点工作方案。为做好试点项目的选择实施工作,民政部将牵头成立专家组,为各地实施信息惠民试点项目及有关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协助检查试点任务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