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台湾被告人ATM机装盗录设备盗刷747万元 昨开庭

03.09.2015  06:54

  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在ATM机上安装用于窃取银行卡磁条信息和密码的盗录设备,将客户信息和密码窃取,再制成伪卡盗刷、转账、提现。短短数月,173名客户的747万余元被盗,其中陕西铜川一名受害人就被盗了317万元!昨日,西安中院开庭审理该案。

   ATM上做手脚盗信息 173人银行卡被盗刷

  2013年8月开始,在江某的安排下,苏某、黄某、陈某先后在中国银行西安曲江支行、明德门支行、土门支行等多家银行的ATM机上安装用于窃取客户银行卡磁条信息和银行卡密码的盗录设备,盗取客户信息及密码,利用电脑等工具将所盗取信息,在购买的空白磁条卡上复制成银行伪卡。

  同年12月15日,江某等4人分别持多张伪卡,在14家银行作案,将173名客户的银行卡内资金进行盗刷、转账及提现。同年12月17日,四人又赶往湖北武汉在ATM机上继续作案。12月20日,4人前往湖南长沙,12月22日晚在居住酒店内被抓获。现场查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磁条卡写入器、存有银行卡信息的U盘、盗录客户银行卡视频的SD卡及伪卡322张,其中243张已标注密码。截至2014年6月23日,根据银行报案统计,4人通过在ATM机上作案,共盗刷173名客户的747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认为,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银行卡并骗取客户银行卡内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两分钟制作一张伪卡 一晚上可制成数百张

  江某等4人均是台湾人。据供述,该团伙把ATM取款机上安装的摄像头和磁条卡写入器,称为“眼睛”和“老鼠”。在银行下班后开始安装设备盗取信息及取款密码,一般4小时后取回设备,用电脑和制卡设备将信息写入空白磁条卡,制成伪卡。

  黄某称,他在ATM机上安装盗录工作。苏某称,江某安排他做银行卡余额查询及转账工作,每次都有人给他打电话安排具体工作,“指示我在超市的存包柜中取银行卡,卡背面标明有密码,我查询余额后将余额注明在卡上,再放回到超市的存包柜中。”后来,他知道这些银行卡是伪造卡。他说,一张伪卡的制作只需两分钟,一晚上可制成数百张伪卡。

   铜川一名受害者被盗刷317万元

  在质证阶段,公诉人说,仅铜川市一名受害者被盗金额就高达317万元,被转入100多个小账户,多次转账后,被从台湾多个取款机提现。

  在最后陈述时,江某表示认罪,但否认自己是指使者,希望法庭给予一次机会。黄某当庭递交了悔过书,“向173位受害者说声‘对不起’!”其他两名被告人也表示认罪,希望宽大处理。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将择日宣判。

   专家支招防盗刷

  专家表示,大部分银行卡被盗刷风险可防范:

  磁条卡易被犯罪分子复制,建议持卡人尽快更换为芯片卡;储户设置密码时最好不要与生日名字有关,以防犯罪分子利用盗取的个人信息猜中密码。遇盗刷第一时间报案,第一时间向银行挂失(口头挂失有效期是5天,口头挂失后需去柜台办理正式挂失)。如果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被盗刷,也要第一时间向第三方平台挂失,有时这笔钱在第三方平台上还没被转走,还有机会追回。

编辑: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