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检察院依法保障诉讼代理律师阅卷权

06.02.2015  11:45

   西安网讯 (通讯员 靳陆杰 韩梅)“我是兰某寻衅滋事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代理律师,我要阅卷,这是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阎良区检察院案管办干警正在接待一名被害人代理律师。该律师来到阎良区检察院要求阅卷,案管办干警在认真审核了律师提供的相关资料后,及时受理并安排律师阅卷。

  被害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是自阎良区院案管办成立两年来接待的第一例。案管办干警比较慎重,通过仔细研读《刑事诉讼法》和2014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等法律规定,最终依法保障了诉讼代理人的阅卷权。

  阎良区检察院案管办2014年共接待律师、辩护人 41人次,安排会见办案人5次,接待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次,申请阅卷32次,并且各业务部门均能依照法律规定文明、合法接待律师,全年未接到律师的相关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