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检察院:“六个注重”点亮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灯

10.05.2016  09:06

  近年来,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为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积极做好“六个注重”,帮助一批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过上新的生活,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注重引导取证,严惩危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在众多危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往往因被害人年幼无知导致取证困难,使得犯罪分子迟迟得不到法律的严惩。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大力保护未成年人群体,阎良区检察院在办理危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和固定证据,很好地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如,该院在办理社会青年陈某等人轮奸案中,案发后,社会一片哗然,被侵害未成年人和家长碍于隐私不敢或不愿作证,而陈某也做无罪辩解,案件一时陷入僵局。该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案组(以下简称未检组)了解案情后,提前介入,多次前往学生家中,对被侵害人进行心理辅导,消除其心理阴影。同时,对被侵害人的家长进行释法说理,排除诉讼障碍,使被侵害人及其家长勇敢站出来指证犯罪。最终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等人有期徒刑,充分发挥了法律的震慑作用。

  注重法律监督,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诉讼权益。近年来,该院注重强化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案、侦查和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特别是注重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在取证、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是否存在诱供行为、是否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等,以此确保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严格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诉讼权益。

  注重心理疏导,修复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创伤。在未成年被害人中,女性遭受性侵害的比例较高,她们往往既不想多谈案情,又无法摆脱被性侵后的恐惧、自卑心理,这种心理严重影响学习、工作、生活。为了让这些未成年被害人早日摆脱心理阴影,过上正常的学习生活,该院着重营造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有利条件,避免对其造成二次伤害。为此,该院专门设立心理咨询室,由该院专业心理咨询人员,专门负责被害人的心理辅导,并从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聘任8名女性工作人员担任合适成年人兼任“爱心妈妈”,与未成年被害人“一对一”结对帮扶。同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受创伤的情况,制作心理辅导方案和关爱措施,开展针对性帮助,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精神救济。今年以来,该院开展针对性的心理疏导10余次,在这些“爱心妈妈”的悉心呵护下,3名未成年被害人逐渐摆脱心理阴影,脸上重新绽放笑容,学习生活回归正常。

  注重司法救助,化解未成年被害人生活难题。 为更好地帮助生活上遇到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该院适当放宽救助条件、扩大救助范围,多方面、多途径为他们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照亮了被害人的前程。

  注重刑事和解,确保未成年被害人的经济求偿权。 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该院积极适用刑事和解,特别是涉及未成年被害人人身伤害的案件,尽力做好民事赔偿、调解工作,坚持能动司法,做好诉讼指导,想尽各种办法,穷尽各种手段,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注重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范意识。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大多为在校学生的特点,该院未检组积极与辖区内学校联系,搭建法制进校园平台,派遣业务骨干到学校兼任辅导员,举办法制讲座,以身边的鲜活案例,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自我保护意识,正确区分犯罪、远离犯罪,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适时协调法院把庭审现场搬进校园,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切实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西安市阎良区检察院赵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