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楼十条”提升政府部门服务审批效能

05.07.2016  09:36

  《西安市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楼十条”)明确提出,改进项目审批服务,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以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不断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经过深入调研,今年2月26日,我市房地产项目优化审批流程试行方案正式下发,将项目审批流程合为用地立项、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确定部门牵头,通过“一窗受理、同步审批、限时结办、统一送达”等改革方式和建立材料移交、联合审图、集中会签、联合查验等制度,明确审批主体、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以大幅提高和缩短我市房地产项目的审批效率和时间。

  6月22日,市政府出台实施的《西安市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凡涉及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和配套服务的部门单位,都要开通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严格限时办结,提升审批服务效能。项目备案由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审批、核准及节能审查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审查备案时间由3天、7天分别压缩至1天、3天。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由18个工作日压缩至10个工作日,工程规划阶段审批时限由36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土地证办理时间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10个、5个工作日。市政道路挖掘占用审批、市政施工许可证办理由20个工作日均压缩至10个工作日。

  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25日起施行的“楼十条”再次明确,要规范用地规划条件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在收到建设单位关于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后,市、区(县)、开发区规划主管部门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 最长不超过20 个工作日 ) 出具用地规划条件及控制性规划指标(含交通影响评价初步意见)。

   简化四类经营性

  土地用途调整程序

  一些房地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想改变土地用途,比如把商业项目改成住宅项目,或者把住宅项目改成旅游、娱乐项目,但在变更经营性用途的过程中,手续繁杂,不易办理。

  对此,“楼十条”明确,已供地未实施或部分实施的房地产项目,在不增加容税率且满足公共基础设施配套的前提下,建设单位申请土地用途在居住、商业、旅游、娱乐四类经营性用途(工业除外) 之间调整的,由规划主管部门研究出具调整后的规划条件,国土部门重新核定地价并签订土地出让变更协议后,规划主管部门即可审批实施。

   调整房屋户型

  可不需重新规划审批

  如果建设单位想调整户型结构,且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日照影响,建筑外形并满足公建配套等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则不需重新进行规划审批,由建筑设计单位出具户型变更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即可调整。房屋户型调整后,相关建筑设计图纸资料报规划主管部门备案。这一规定将使开发企业提供的住房产品更加符合市场需求,有利于企业加快销售,推进房地产供给侧结构改革。

  防雷审查与施工图审查合二为一

  在简化行政审批这一环节,“楼十条”还规定将房屋建筑工程的防雷审查统一纳入施工图审查。这一要求将以前防雷与施工图分开审查合二为一,进一步提高了审批效能,让企业少跑“冤枉路”。

  同时,对于符合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房地产项目,“楼十条”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填报,不得要求其委托有偿服务的环评资质单位填报。此举减少了中间服务环节,杜绝了环评资质单位或个人的有偿填报服务行为,减轻了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