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丈夫用另一户口再结婚被妻子举报
25.12.2014 15:07
本文来源: 民政厅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怎么也没想到,我丈夫竟然用另一个户口和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近日,说起此事,府谷28岁的雷女士十分难过。而眼下,丈夫张某干脆躲了起来。
2007年,雷女士在神木打工时认识张某,两人恋爱。2009年12月1日,两人在神木县民政局领结婚证,张某的户口所在地是神木县人民小区。2010年,雷女士生了儿子。
2013年,神木女子王某找到雷女士,称张某是她的丈夫,这让雷女士傻了眼。雷女士说:“我这才想到,丈夫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还有个户口,和王某在西安市雁塔区登记结婚,用的正是这个户口。”
12月18日,榆林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高勤说,从两个户籍的照片看是同一人,但张某的第二个户籍是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只能在当地公安局注销。张某在伊金霍洛旗的户籍显示,2008年12月16日,张某的户籍从山西省兴县公安局魏家滩派出所迁出。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给“房姐”龚爱爱违法办理户口,该派出所原民警白文魁曾被处理。
“张某的户口当时从山西兴县迁来,拿着伊金霍洛旗某小区的购房合同在此落户是符合规定的。”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公安局治安大队户籍大厅民警说,今年8月,神木县公安局就派人来核实张某的双重户口信息,他们通知张某前来销户,但张某一直没来。
昨日,华商报记者拨打张某的电话,提示已停机。
雷女士说,她只想和张某离婚。“我去神木县法院起诉,立案后法官让我撤诉,说联系不到张某,审限时间到了,现在我起诉张某重婚罪的刑事自诉案立案了,但法院要是还找不到人,这样的日子何时是个头。”
多名法律界人士认为,张某涉嫌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重婚罪,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本文来源: 民政厅
25.12.20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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