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榆林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为妇女儿童办的实事项目

02.06.2015  17:13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争取中省专项资金支持我市妇女儿童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项目;新建一所县级妇幼保健院,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榆林市委组织部  : 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提高妇女干部在村“两委”换届中的比例,力争使每个村“两委”班子或班子后备队伍中有一名妇女干部;注重从村级后备女干部、农村致富女能手、和非公企业中发展女党员,努力提高妇女党员的比例;

榆林市委宣传部: 协调省级媒体宣传妇女儿童工作,指导市级媒体宣传《两规》;评选表彰“榆林好人”,对其中评选出的“美德少年”、各奖励价值1000元的读书卡,“好公婆好媳妇”各奖励5000元。

榆林 市教育局: 启动44所幼儿园建设项目,新增15800多个学位;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为我市学前儿童提供更加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服务。

榆林 市科技局: 用20万元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方面的科学研究;力争认定登记10项以上具有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参与省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积极推进获奖成果的转化运用,提高妇女儿童疑难病症诊疗水平。

榆林 市工信局: 加大对妇女创业和再就业支持力度,对妇女领头创办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技术和政策支持。

榆林 公安局: 严厉打击拐卖犯罪,严格执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和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机制等打拐工作措施,截断拐卖犯罪通道,努力侦破积案,确保打击效果和社会效果。

榆林 市民政局: 新建112所农村幸福家园,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服务、生活照顾、休息娱乐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开展民政女职工和孤儿“结对子”活动。

榆林 市司法局: 发放法律宣传资料5000余份,服务卡片10000余张;发挥“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留守儿童、留守妇女放宽其需法律援助案件的经济困难标准。

榆林 市财政局: 下拔妇女儿童专项资金,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在“六一”儿童节组织开展“少年梦、中国梦”演讲比赛活动;开展财政系统“好少年”评选活动。

榆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现大病保障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继续落实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等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下达80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任务,用于帮助妇女创业带动就业。

榆林 市环保局: 实施“清洁家园、清洁田源、清洁水源、清洁能源”工程,提升城乡生活环境,创建10个生态乡镇和20个生态村,并给予资金补助。

榆林 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每月至少一次在世纪广场和火车站广场的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与妇女儿童工作,营造出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舆论环境。

榆林 市水务局: 为系统女职工办理女职工特殊疾病险、子女意外险、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险、职工重大疾病险等5项保险;组织慈善志愿者服务队,为福利院儿童、孤寡老人进行献爱心活动。

榆林 市农业局: 为农村妇女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村妇女达到4万人次,发放农业实用技术指导资料1万余份。

榆林 市林业局: 在南六县举办农村妇女红枣、核桃等实用技术培训班十期;邀请教育专家,在林业系统举办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榆林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 为社区妇女秧歌队配送文化活动器材,为榆林市儿童福利院每季度送一场电影。

榆林 市卫生局: 实施好绥德、定边等五县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项目,2015年拟完成宫颈癌筛查6万例,乳腺癌筛查4000人;为横山、绥德等七县的婴幼儿免费发放营养包每月计18000人,助力婴幼儿成长;在全市12个县区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覆盖率100%。

榆林 市计生局: 实施“优生促进”工程  与“母亲健康”工程,逐步实现数字化孕前优生技术服务,为参加婚检者免费发放叶酸片、优生知识宣传册等相关宣传品;在县站设立固定检查点,为城区流动人口及周边乡镇的育龄妇女提供健康检查服务。

榆林 市体育局: 举办榆林市第三届广场舞、第五届国际标准舞(体育舞蹈)、第九套广播体操比赛,在各项群体比赛活动中明确有一定数量的女同志参加;在象棋、围棋、乒乓球等各类培训中,少年儿童参与率不低于50%。

榆林 市统计局: 对2014年全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对榆林市2013年《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监测与评估。

榆林 市工商局: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黑网吧及其它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违法出售不合格学生用品、伪劣过期食品和儿童玩具,带有色情、恐怖、暴力、迷信的书籍、印刷品、音像制品及其它用品等。

榆林 市中小企业局: 选派部分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女性创办的民营企业就业3年(年财政补助岗位津贴2.4万元),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榆林 市扶贫办:   对贫困户妇女进行实用技术培训,为其赠送扶贫政策宣传资料和农村实用技术指导资料4000册,资金计4.6万元。

榆林 市政府法制办: 举办涉及妇女儿童相关法律的“法治榆林”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宣讲活动。

榆林 市总工会: 组织广大下岗失业妇女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开设月嫂、烹饪、家政和女驾驶员等技能培训班。预计培训7场,培训760人次,预算培训费用514360元。

榆林 团市委: 实施贫困家庭中小学生救助活动,全市拟救助150名中小学生,每人5000元,计75万元。

榆林 市妇联: 支持“巾帼”创业与就业,资金70万元;实施“小额信贷工程”资金8000万元;为150名“两癌”患病妇女,争取中、省市救助资金150万元;新建“儿童成长家园”3个、支持民办“幼儿园”3所,资金计38万元;发放母亲邮包200个,创建和巩固“妇女之家”示范点、精品点114个投入资金52.4万元;打造好100个市级升级版“妇女之家”。

榆林 市残联: 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投资288万元,在全市范围内为240名聋儿、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以及肢体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

榆林 市科协  : 组织开展“青少年科学营活动”,利用重点大学的科技教育资源,激发青少年对科学的兴趣,培养青少年的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榆林 市关工办  : 成立法制教育报告团,进校园为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

榆林 人大人代委: 在换届过程中,做到与市委组织部紧密对接,优先确保妇女代表的比例,并尽量争取有更多能代表各方声音的优秀基层女代表;对县区初选代表资格审查时,保障妇女代表比例;认真关注代表们在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注重妇女参政议政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建议,将今年与会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案件。

榆林 政协办公室: 充分履职,确保换届中女委员的比例,积极开展特殊儿童教育、妇女权益保护、弱势群体等涉及妇女儿童的调研视察活动;对机关30多名妇女干部职工定期进行身体检查、“两癌”筛查;举办乒乓球、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对干部职工家庭的子女发放书籍等体现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