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村级党组织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做好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区、市)委组织部、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县(区、市)民政局、妇联,杨凌示范区民政局、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陕办字[2014]68号),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现对新一轮村级组织换届中推动妇女参选参政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目标任务
在本次村级换届中,农村妇女参选参政要实现 “两个百分之百” 和 “两个大幅提升” 的目标任务。即100%的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员,农村妇代会主任100%进村“两委”班子,村“两委”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较上届有大幅提升,其中女性正职比例分别达到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职总数的5%以上。具体为:
1、在村级党组织换届中,力争每个村党组织班子中有1名女党员。在村民委员会换届中,采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办法,确保每个村民委员会班子至少有1名女性;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中女性村民代表比例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2、提高女性当选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力争每个乡镇(街道)有2-3名女村“两委”正职。
二、强化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保障措施
1、实施专职专选,确保每村有妇女干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积极推荐优秀女党员作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争取把优秀女党员选进村级班子。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按照法定程序,推选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要设立妇女委员职位,实行专职专选,切实将《陕西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办法》(附件一)有关要求纳入到选举程序中:在候选人提名票上,专设“妇女委员”一栏,注明应填写女性,否则该栏无效;在正式选举时,要将“妇女委员”候选人在选票上单独列出;妇女委员未选出的,要进行另行选举,仍实施专职专选。
2、做好同步换届,配齐配强农村妇代会班子。各地要将农村妇代会换届纳入村“两委”换届日程,统一部署安排,根据《陕西省农村妇代会与村“两委”同步换届实施办法》(附件二)的要求,规范农村妇代会换届工作;要提倡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与村妇代会主任交叉任职,村妇代会换届中,村党组织一般应提名村“两委”中女性成员作为妇代会主任候选人;要注重从农村女党员、女致富带头人、女大学生村官等优秀农村妇女人才中,选拔热爱妇女工作的人选进入村妇代会,优化农村妇代会班子结构。
3、强化教育培训,为农村妇女参选参政提供人才保障。要加强对各级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培训,进一步提升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将农村妇女进村“两委”的政策目标、保障措施以及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等办法贯彻落实到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中;要加强对农村妇女骨干的培训,提升参选参政意识,帮助她们掌握政策、技能和方法,为提升我省农村妇女参选率和参政比例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要加强对新任职村“两委”女干部的培训,使她们迅速掌握村务决策与管理的方法、技能,增强能力本领,以适应农村工作的需要。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推动农村妇女参选参政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及我省妇女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要宣传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妇女在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作用及优秀村“两委”女干部和妇女典型,宣传妇女参选参政的先进经验,努力形成社会普遍认可、党员群众主动支持、优秀妇女积极参选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组织部门要积极做好培养使用农村女干部工作,把优秀妇女人才推荐到合适的岗位上,不断优化整体结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陕西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办法》与现行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衔接,确保妇女委员专职专选落到实处。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握契机,主动作为,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要加强调查,摸清农村妇女骨干的基本情况,做好农村妇女骨干的储备培养工作。要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妇女参与选举,增强妇女参选积极性。要统筹安排,做好农村妇代会同步换届工作。
2、抓好示范带动。省上将在各市各确定1个县(市、区)作为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联系县,重点推进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农村妇代会同步换届等办法的实施和农村妇女进入村“两委”具体目标任务的落实。各市在省上确定的联系县的范围内,确定一个乡镇(街道)作为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联系乡镇,加强对示范点工作的指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使全省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3、开展验收检查。各级组织、民政部门,妇联组织在换届选举督查指导过程中,要把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情况、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比例等作为督导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适时予以通报。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情况,切实解决农村妇女参选参政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加大全省经验交流力度,及时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并结合实际予以推广。
附件:点击下载(100 KB)
1、陕西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办法
2、陕西省农村妇代会与村“两委”同步换届实施办法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民政厅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