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为3万名残疾人专委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5.03.2017  17:34

  省残联、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的《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实施方案》确定:“十三五”期间,我省为残疾人专职委员和部分已就业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为实现其稳定就业提供有效保障。2017年首先为全体残疾人专职委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2018年起逐步扩大到个体就业(自主创业)、公益性岗位就业、辅助性就业的残疾人。

      此次残疾人专委参保,省财政对参保个人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补贴经费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省级预留部分列支。参保费率应在原标准基础上由商业保险公司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50%,每个合同周期为一年,承保保险机构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招标确定。
      我省3万名残疾人专职委员中93%为残疾人。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他们外出办事的交通工具多为电动车或自行车,存在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特别是偏远山区、深山区、交通不便农村地区,发生意外伤害的可能性更大。为充分发挥保险的作用,陕西省此次为残疾人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意外身故、意外残疾、意外伤害医疗等保障内容。鉴于残疾人专职委员中健全人相对较少,方案建议将这部分人群也列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