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残联出台《关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基地)的意见》

25.02.2016  10:18

 

  近日,宝鸡市残联制定印发了《关于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扶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基地)的意见》。《意见》规定:对安置10名以上残疾人就业或协议服务残疾人增收,且残疾职工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的各类企业(基地),由市残联为其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货款(贷款额度为10-50万)连续三年给予适当贴息,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劳动合同的每人给予4000元补助,协议带动残疾人增收的每人给予2000元补助。   2016年,宝鸡市将重点扶持宝鸡刘一手心火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宝鸡残疾人电商联盟平台和宝鸡市怡竹电子有限公司等3个残疾人就业企业(基地),进一步促进更多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目前,宝鸡刘一手心火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安置残疾人37名,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0%,符合安置要求,市残联已下拨14.1万元扶持资金。(宝鸡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