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

29.10.2014  12:20

宝鸡市政协主席   张民义


    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播洒人间真情、闪耀人道光辉、体现人性温暖的崇高事业。认真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这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各级组织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增进共识,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性,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更加关心残疾人群,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努力使残疾人生活得更有尊严、更为体面、更加幸福。 一、强化政策扶持,筑牢残疾人社会保障基础     目前,宝鸡市仍有 4.9万名残疾人处于省、市贫困线以下,仍是兜底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改善残疾人生活现状是当前最迫切的任务。要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发展成果共享,为残疾人建立起稳定可靠的民生安全网。一是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财政资金是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把预算资金更多地补充到残疾人保障中去,争取每年财政预算安排社保补助的支出规模都有所增加;要把完善宝鸡市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作为工作的重点,在财政资金配套使用中,给予农村残疾人更充分的权益保障;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探索建立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切实保证这两类残疾人群的基本生活;积极争取中省项目和资金,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为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投入多元、强劲有力的资金支撑。二是要推进就业政策落实。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途径。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就业再就业的有关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残疾人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加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就业比例;大力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或贫困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全面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通过发放创业基金、提供小额贷款等形式,鼓励残疾人实现个体从业、自主创业;认真落实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积极支持福利企业发展,以吸收更多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集中稳定就业;大力实施“残疾人千户万人缩距奔小康工程”,给予政策倾斜,加强扶贫开发,使广大残疾人增加收入、摆脱贫困。三是要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贫困残疾人是残疾人中最困难的群体,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要充分考虑他们的特殊情况,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救助。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政策,最大限度地将其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之中;更多地关爱那些无依无靠的残疾人,尽量做到应保、尽保、优先保,实现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全覆盖;在普遍救助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救助的原则,对重度残疾、老残一体、一户多残对象逐步提高救助标准,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更加重视处于救助边缘残疾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不断扩大残疾人的社会救助面;进一步关注残疾人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各种困难,多渠道帮助解决入学、就医、住房等难题。从这次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除聋、哑、盲外,其他残疾儿童上学、入托、高中阶段教育、残疾人社保水平偏低等问题仍然存在,应引起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加强体系建设,提升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近年来,宝鸡市在残疾人社会保障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覆盖城乡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但从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来看,还远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需要,必须在保障体系建设上再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要大力发展特殊教育事业,切实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各项政策,完善普通幼儿园、中小学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制度,切实解决好残疾少年儿童上学问题,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改扩建高中阶段特殊教育设施,重点建设特殊职业高中,使更多的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机构,适当降低准入标准,将其纳入全市教育工作规划和管理范围,并给予政策和资金倾斜扶持,促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探索创建培训基地,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养良好职业道德,提升自身业务能力,让他们更容易融入社会、更便于自食其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康复治疗体系。康复工作是帮助残疾人恢复机体功能、增强参与社会生活本领的有效途径。要围绕“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建立防、治、康为一体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不同康复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范围,使残疾人更多更好地享受康复治疗;注重残疾人心理康复指导,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行为引导,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开展咨询服务等形式,普及心理健康常识,帮助残疾人以健康心态和正确方式,处理好各种矛盾;进一步健全残疾预防体系,按照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大力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做到关口前移、防范在先,尽力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和各类工伤残疾发生。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设施服务体系。良好的服务设施能够为残疾人生活和出行带来更多的便利。要积极整合各种资源,加快建设一批覆盖面大、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残疾人公共服务设施,使残疾人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住宅、社区、学校、福利机构、公共服务场所设施的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按照有关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市区、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场所配套无障碍设施;积极推进信息交流无障碍,公共机构要提供语言、文字提示、盲文手语等无障碍服务,给残疾人的出行和交流带来实实在在的便利;进一步加强县级残疾人就业服务站、康复服务中心、就业培训中心规范化建设,促使其更好地履行服务职能,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残疾人社会保障环境     残疾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与健康人相比,他们生活更不易,处境更困难,这就需要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爱他们,为他们创造更为优越的社会环境,让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和现代文明成果。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借助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形式,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各项帮扶、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让更多的残疾人了解政策,享受政策带来的实在利益;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帮扶,把全社会的温暖送到残疾人的心田,增强残疾人的自信心,引导其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果,宣传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的先进典型,倡导“平等、参与、共享”观念,消除对残疾人的歧视,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支持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要维护合法权益。残疾人群体实际困难大、思想困惑多,极易诱发不稳定因素。因此,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为他们提供宽松的生产生活环境至关重要。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婚姻家庭、文化教育等权利;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观念,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援助体系,进一步做好残疾人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工作;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妥善解决问题,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作用,扩大残疾人维权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面,充分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搞好关爱服务。关心爱护残疾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要以国家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契机,全面启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为智力、精神残疾人和其他各类重度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职业康复、救助就业、文化体育、心理疏导等日常服务;要依托社区大力发展残疾人服务业,积极开展服务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的公益性和综合性项目,使更多的残疾人生活和康复得到保障;要更加重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主体参与发展残疾人福利事业,兴办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形成以专业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捷、更加贴心、充满人性化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