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办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 每证100元工本费

13.04.2016  12:21

  昨日,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文称,公安机关在办理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卡式)时,向申请人收取每证100元的工本费;办理一次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时,向申请人收取每证20元的工本费。

  国家发改委要求,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并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