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厅举办《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

29.12.2015  10:37

 

  12月22日下午,省民政厅邀请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马银录为全厅党员干部进行了《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厅党组书记、厅长赵政才主持并讲话。

  马银录从《准则》和《条例》修订的亮点、对违纪行为的处理、违纪的原因及其危害性三个方面进行了讲授,引用大量案例,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阐释了《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

  赵政才指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这两项党内法规,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真正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戒尺,是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和纪律底线,为党员干部立身、立德、立言、立行确立了新标尺。

  赵政才强调,民政部门服务的主要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这就要求民政干部要更好地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更严格地按照《准则》和《条例》来约束自己的言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进自身作风转变。一要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尤其是与民政工作有关的纪律更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二要从严要求,《准则》和《条例》是内力约束和外力约束的统一,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既要靠内力,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文化修养,又要靠制度纪律和监督约束。每一个党员干部想问题,办事情都要适应新常态、合乎新规定。三要把同志之间相互提醒、相互批评作为一种工作生活氛围,要倡导咬耳朵、扯袖子的风气,做到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四要组织专题活动,扎实进行《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使全体党员把两部法规的要求刻印在心,真正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