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强化优抚对象数据精准管理

28.09.2015  17:48

  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优抚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湖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对核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通知要求,省、市、县三级民政部门要建立优抚数据自查、抽查、入户核查的常态机制,其中:县级民政部门要按规定的核查比例开展自查工作,每年入户核查不少于2次;市州民政部门对所辖县(市、区)民政部门不定期进行优抚对象数据抽查,每年入户抽查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次抽查实际入户不少于30人;省厅抽查每年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个市州,每次抽查实际入户不少于15人。各地要抓紧推进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工作,对优抚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现有优抚对象信息进行全面清理完善,对系统内设置的信息要准确填写,扫描上传的优抚对象电子档案要与书面原始档案资料完全一致,确保相关资料的完整度和准确度。及时采集录入新增优抚对象各项信息,并扫描相关档案资料,确保新增人员数据信息和电子档案完备。

  通知强调,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是加强优抚数据精准管理、全面准确落实优抚政策的重要举措,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端正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责任,再加工作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