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民政局全力保障冬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12.01.2016  14:37

  入冬以来,秦都区民政局高度重视冬春受灾和城乡困难群众生活困难,认真落实各项惠民利民政策措施,保证灾困群众温暖过冬。

一、妥善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下拨救灾补助资金1120.25万元,用于冬令春荒救助;二是入冬后,及时给街办调拨棉被150床,棉衣150件(套),救灾物资的发放做到了及时、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及时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00万元,解决群众急难问题其中日常生活救助共205人次,发放资金59.41万元;目前初步确定春节困难群众慰问共6059户,支出135万元。

  二、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一是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按照省市通知精神于2015年10月份再次提高了我区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现在的395元/人月增加50元提高到445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2250元/人年提高到2500元/人年。2015年11月在按照新标准发放的同时,补发2015年7月至2015年10月调标后的差额,共计178.63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56.7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1.936万元。二是为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费。共下拨资金203.96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每户发放取暖费6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户发放取暖费200元,农村五保对象每人发放取暖费200元。三是下拨医疗救助资金515.3248万元,缓解城乡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其中,医前救助(门诊救助5230户,发放资金104.6万元;慢性病救助惠及659名,支出65.9万元);医中通过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共救助430人次,发放救助金133.8615万元。医后救助累计103人次,发放资金117.7133万元;资助6502名城市参保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资助2823名农村参保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资助金额为93.25万元,资助参保率达到100%。

三、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寒冬救助、传递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各级救助管理机构加大主动救助力度,积极联系公安派出所、新闻媒体、志愿者组织等单位,扎实开展“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工作。截至目前,已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人次。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

12月14日我局携手创维集团共同举办 “创维集团2015年公益万里行”活动,该集团向秦都区5家社会养老机构捐赠全自动洗衣机8台,向困难群众捐赠棉被200床,同时发放爱心券4000余份。活动弘扬了中华民族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了“以人为本,慈善为怀”的社会互助精神,激发了全社会的爱心意识,有效的增强了贫困家庭致富向好发展的能力。

五、加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全检查力度。近期,我局相关职能科室分别对受灾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众、困难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冬春生活安排情况进行检查,对民政公共服务机构安全防护及民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切实把各项政策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