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安排部署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夏季安全管理工作

08.05.2017  18:51

  盛夏到来,为了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夏季安全管理工作,近日,省民政厅下发《陕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夏季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及所属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制度,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把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领导、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扎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全力保障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稳定。对在安全管理上有重大问题、整改不力或者由于管理疏失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知指出,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从人民群众和民政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出发,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真正把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5月20日之前,各地要集中组织一次对机关和所属民政机构的拉网式安全检查,指导各级各类福利院、敬老院、救助站、光荣院、福利企业、殡仪馆、救灾仓库等民政服务单位制定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点加强防火、防水、防盗、防漏电、防食物和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检查排查工作,主动邀请公安、消防、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指导,对消防设施、食品药品、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和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民政系统所有部门和单位不漏一个,不留死角。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要认真研究,建立台帐,落实责任,制定措施,逐条逐项,限期整改。

  通知明确,民政单位服务对象多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精神病患者以及流浪乞讨人员,他们行动能力弱,自救能力差,管理难度大,要加强对各类服务对象的看护,密切关注他们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情绪不稳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确保他们情绪稳定、心理健康。要及时化解服务对象之间、服务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确保人际关系融洽、生活氛围愉悦。要严格执行分类管理的要求,对不同服务对象实行分区管理,落实看护责任,严防人为事故发生。对发现在院供养对象中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或传染病患者,要及时送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