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发出《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12.01.2015  11:08

  人民日报:民政部近日发出《民政部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民政系统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民政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要求,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各地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低保的有关规定,把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将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要进一步完善低保标准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群众节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救助对象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要通过“分类施保”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

  通知要求,要抓紧建立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开展临时救助工作,解决群众遭遇的各类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要切实加强医疗救助和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助结算服务工作。

  通知强调,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安全温暖过冬。各地民政部门要结合中央安排的冬春救灾资金数量和地方各级筹集的资金数量,统筹考虑灾情和灾区群众生活状况,最大限度发挥救灾资金的使用效益。

  通知明确,抓好各项优抚政策落实,开展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活动。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制定配套文件和具体实施办法,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