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司法局:推动法制进程 构建和谐永寿

16.12.2015  13:57

  在素有“秦陇咽喉,彬宁锁月”之称的永寿县,有这样一支司法行政队伍,他们以“法治永寿、平安永寿、和谐永寿”为使命,坚持“立足源头预防,立足职能延伸,立足群众满意”的工作思路,实施五大工程,提升五大效能,着力推进法治进程,为构建和谐永寿做出显著成绩。司法局工作实绩以“展法治风采、铸永寿辉煌”为标题在中央党校《中国领导科学》杂志社发表,普法工作纪实刊登在《咸阳日报》头版头条。该县在咸阳市公众满意度测评中名列第一,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强化宣传平台 增强法制意识

  今年以来,该县司法局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永寿”为主题,拓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突出“四结合”(即: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公民道德建设相结合,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年度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以行之有效的活动宣传法律和司法公正,稳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发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6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8万余份,创建法治一条街3个、法治文化广场10个、法治文化专栏270多个,刷写普法宣传标语7100余条,编印《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刊》,印制《宪法》单行本共6万余册;扩展信息宣传平台,利用手机短信,每周向广大用户发送一期法律法规、平安创建、涉法涉诉的短信,县电视台每月开办法制栏目讲座,讲解典型案件,增强法制意识;学习宣传典型人物,在全县巡回放映电影《司法所长老秦》,宣传基层司法人的高尚品德和公仆情怀;上门宣传服务,开展司法行政干警上门入户进行宣传活动, 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和平安创建知晓率。建成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市级38个,县级86个,法治示范学校84个,进一步提高了法治县建设工作水平。

  落实司法制度 促进矛盾化解

  本着“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分流、为法院减负、为公安减压、为群众解愁”的目的,以巩固提升调委会标准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组织,筑牢了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适时调整强化村级调委会组织,下发《永寿县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办法(试行)》,解决了人民调解经费和调解员办案补贴实际问题,调动了基层调解员的积极性。在调委会标准化建设工作中,推行“四落实”(即: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工作经费和工作制度的落实)、“六规范”(即:规范名称、标牌、印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统计台帐)的标准,得到了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发挥县、镇、村三级排查化解工作网络的作用,成立明查暗访组,深入镇区、村组巡回查访,促进基层调解机制运行。实现了矛盾纠纷不出村、不出镇的目标。实行重大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建立了《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工作台帐》,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五个一”的调处方法,即一件纠纷,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实行汇报、核查与讲评相结合。截至目前,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873件,调处1850件,调成率达98.8%,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建立服务体系 提升法制水平

  致力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始终把做好法律服务,塑造“扶贫帮困”品牌,作为政府惠民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发挥法律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

  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人员深入基层调解矛盾纠纷案件

  为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服务,他们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强化司法所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等服务功能,健全了以司法行政机关综合服务平台为枢纽,以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镇村法律服务站、点为支撑,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县13个镇区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5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联络点,法律服务覆盖率100%,全面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降低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五保低保对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受理范围。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经济困难证明的,采取“先行受理、事后补交”的人性化模式;对出行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满足法律援助需求,实现“应援尽援”;开展法律服务零距离,创新“三官一律”机制,逐户发放便民服务卡,定期进村入户走访宣传,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在“148”法律服务所设立“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法律咨询”为一体的司法直通车调度中心,随时接听群众的来电需求,第一时间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全县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6件,办理各类公证案件475件,办理刑辩民代案件43件,接受群众咨询电话15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上门服务32次,代写法律文书769份,使法律服务更亲民近民,提升了亲和力。

  推行矫正帮教 预防重新犯罪

  推行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建立了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信息共享制度和社区矫正管理网络机制。全县13个镇区成立了社区矫正中心,254个村(居)成立了社区矫正小组,聘请了110多名社区矫正义务监督员和90多名社会志愿者。

  永寿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为了提高矫正质量,他们实行“三个主动”(即:要求工作人员每天主动打一个电话,每周主动约谈一次,每月主动家访一次)。推行异地托管制度(即:对有正当理由的外出人员,委托暂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协助监管),解决“人户分离”造成社区服刑人员间断矫正的难题;推行担保制度(即:需要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须由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本人直系亲属提供担保,司法所核实担保人身份和资格),保证辖区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推行跟踪监管制度(即: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资料录入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平台——司法通,配备专用手机),实时监控。细化教育,以“日行一善,以善养德”教育活动为载体,对入矫人员采取集中教育和重点对象谈话方式进行养德教育。定期组织矫正对象到烈士陵园、敬老院、幼儿园参加教育和公益劳动。撰写心得,使他们真心悔悟,重塑人生;实行积分考核奖励机制,在矫正期满前对其在矫正期间的思想、心理等表现进行总结,针对性的教育。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优先”的原则,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热情认真教育帮扶,不嫌弃、不歧视。对他们的生活困难,及时协调解决,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树立生活信心。共为5名社区矫正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了子女上学、大病救助、土地承包等问题。全县现有社区服刑人员67名,安置帮教人员395人,无一人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提升了公众安全感。

  永寿县司法行政工作还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完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的基础设施,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矛盾化解,深入开展精准扶贫帮扶工作。一支朝气蓬勃、富有活力的司法行政队伍正迎着东升的朝阳向我们走来,愿他们为构建和谐永寿再立新功,作出新成绩。(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