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19.12.2016  05:30

西安市人民政府   12月15日13时,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相关准备工作。


12月18日上午,经省市环保、气象、应急相关方面专家再次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会商后认为:21日前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随着污染物持续累积,我市大气污染程度整体呈上升趋势,空气质量将持续处于重度以上污染水平。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18日12时,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执行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教育部门督导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二、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三、市工信、市政、城投部门督导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减排50%。


此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将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和《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停课的通告》,公众及各单位可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了解限行、停课等相关信息,也可登陆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a.gov.cn)、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网址:http://www.xianjj.com)、西安市教育局官网(网址:http://www.xaedu.gov.cn)查询具体内容及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