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的Ⅰ级响应还是来了 关于中小学停课的政策解读

19.12.2016  17:33

    

  

    西安网讯(记者 徐旻禾)今天中午,经省市环保、气象、应急相关方面专家再次对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情况进行会商后认为:21日前我市气象条件仍不利于污染物扩散,随着污染物持续累积,我市大气污染程度整体呈上升趋势,空气质量将持续处于重度以上污染水平。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18日12时,启动我市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下,家长们最关心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停课,何时复课,西安网也在第一时间为您解读。

    

  

    12月8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布了《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教育系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了一级应急响应措施

    市教育局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后,对全市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执行停课措施情况开展督查工作,全面了解区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落实应急响应的情况,督促区县教育局做好停课措施实施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区县和学校进行纠正和通报。密切关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出的最新指令,做好应急响应变更或解除的准备工作。在应急响应期间每日按时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告当天执行情况。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报工作总结。

    各区县教育局在接到停课指令后,经当地政府同意,通知辖区各中小学(含职业中学)、幼儿园实施停课措施。在接到应急响应启动通知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落实启动响应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已执行停课的中小学、幼儿园各多少所,还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等)。在应急响应期间,每日下午16点前将当天辖区执行停课情况小结报市教育局。复课指令发出后的1个工作日内,要将区县学校落实停课响应期间和复课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市教育局。

    同时,该通知还对实施停课的几种情况及工作要求予以明确。(1)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早晨6:30之前的情况。学校实行全天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发。实行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应急管理工作。

    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停课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还未出发的学生不必到校,对已在上学途中的学生,确保其安全的情况下,可联系其家长及时接回。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核对学生到校情况,确保所有学生安全。要妥善处置安排已经到校的学生,住校学生要安排适当的室内活动,确保在校安全。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有效手段,指导学生在家开展自主学习。

    停课期间,禁止组织住校学生开展室外活动。学校医务人员要适时开展校内巡查,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学校要加强门禁,不允许住校学生随意离开学校。

    (2)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早晨6:30至12:00之间的情况。学校从中午12:00放学后开始实施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发。实行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工作。

    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中午12:00放学后开始实施停课的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同时,要做好学生考勤工作,确保学生安全。学生在校期间要关闭门窗,保持室内清洁,洒水除尘,学校医务人员要适时开展校内巡查,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

    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取消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要安排好学生室内学习或适当的室内活动,做好教育管理。中午12点放学后,学校要妥善处置安排未能及时回家的学生,确保学生在校安全。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手段,指导停课后学生在家开展自主学习。

    停课期间,禁止组织住校学生开展室外活动。学校医务人员要适时开展校内巡查,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要加强门禁,不允许住校学生随意离开学校。

    (3)停课指令发布在当日中午12:00至下午17:00之间或发布在当日放学后至次日早晨6:30之前的情况。学校从次日开始实施停课直到复课指令下发。学校要在停课指令下达后第一时间将实施停课的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家长,确保没有疏漏。学生在校期间,学校要关闭门窗,保持室内清洁,洒水除尘,学校医务人员要适时开展校内巡查,加强传染病教育宣传和防控工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学校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取消所有室外课程和活动,要安排好学生室内学习或适当的室内活动,做好教育管理,直到学生离校。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馆原则上要开放,在校师生可在场馆内开展适当活动。

    实行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都应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学校要通过网络、微信、短信等手段,指导停课后学生在家开展自主学习。学校要加强门禁,加强对住校学生的安全管理。

    (4)寄宿制学校及有住校生的学校实施停课。停课期间,学校领导及教职工要保持通讯畅通,教职工要遵守劳动纪律,按照学校安排参与学校应急管理工作。学校图书馆、体育馆等室内活动场馆原则上要全天开放,学校要安排好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可以组织自习或在场馆内开展适当的活动,禁止组织各种室外活动。学校要加强门禁,不允许留校学生随意离开学校。

    市教育局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中心发布的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令,向各区县教育局发出复课指令,各区县教育局组织辖区学校恢复正常教学。如果复课指令发布在停课当日,则在次日恢复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