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饭后没洗碗被父亲责骂 持刀砍断父亲手指
庭审现场。
他责骂那一刻,我眼中父亲,已经是我仇人!我觉得该做一个了断了……”昨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坐在被告人席上,陶成语气低沉,眼光呆滞,面无表情。
去年9月15日,因饭后没洗碗,陶成遭到父亲陶先勇的责骂。哪知,平时沉默寡语的陶成突然举刀砍向父亲,致父亲右手食指被砍断,以及头部、胸部等处受伤。
昨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儿子砍伤亲生父亲”案。经法院审理并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陶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那一刀
,他将父亲看成仇人父亲与亲朋缺席的庭审
陶成,出生于1994年,家住眉山东坡区富牛镇。
昨天上午9点40分,当法警将陶成押上法庭时,他始终把头望得高高的。坐在被告席上,他没有环顾四周。“因为在旁听席上,没有一个亲人来。”东坡区法院一位工作人员说,庭审前,他们通知过陶成的父亲陶先勇,以及其他亲戚朋友,但没有人来。
时间回到去年9月15日晚9点过。吃过晚饭,陶成穿着拖鞋,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父亲陶先勇见厨房内堆满脏碗,便质问陶成:“你说你都多大的人了,吃了饭连碗都不会洗吗?你看看,咱们村上的谁谁谁又买了房子,打工挣了多少钱……”
父亲责问声“很不友好”,陶成不想听。于是从沙发上跳起,朝卧室走去。陶先勇一直跟后面,继续不停念叨。陶成回到卧室后,快速换上了一双皮鞋,并趁父亲不备,挥刀向父亲砍去。
儿子突然举动,陶先勇没有任何防备。呼叫几声“救命”后,便昏倒在地上。见父亲满身鲜血倒在地上,陶成光着膀子、手提着刀冲出了屋外。这时,邻居闻讯赶来,将其劝服。后被接到报警赶来的民警带走。
“换皮鞋,跑得要快些。”接受警方讯问时,陶成说,当他举刀砍下的那一刻,他眼前的父亲,已是仇人。
没请律师,自辩为“自卫”
庭审现场,辩护代理人席上,空无一人。是否请律师?据法官介绍,庭审前,他们征求过陶成的意见。陶成表示,他不请律师,庭审时,他会作自我辩护。
面对检方指控的其砍伤父亲过程,陶成对此没有异议。但他认为,其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我是自卫。”回答法官讯问时,陶成始终声音低沉,法官不得不多次提醒其“请大声点”。
检方在起诉书中称,陶成今年21岁,案发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属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整个庭审过程,持续了大约半个小时。法官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经法院审理查明,检方指控陶成涉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陶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对其所陈述的正当防卫,法院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