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拟规定疲劳审讯算变相刑讯逼供

08.12.2014  23:07

  昨日,记者从最高法有关人士处获悉,最高法正在制定有关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文件,如果各项工作如期完成,该解释有望在本月内出台。据悉,在该解释文件初稿中,疲劳审讯、诱供、指供、威胁被告人、威胁证人等变相刑讯逼供等行为将被视为非法证据,法院应予以排除。

  

  解释文件初稿有40个条款

  

  据记者了解,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非法证据排除已经有所突破。虽然目前尚没有公开有关统计数字,各地已陆续出现相关案例。不过,从总体来看,由于法律对变相刑讯逼供的具体行为尚未明确,法院在具体行为认定上仍有分歧。

  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安全部从2014年起,开始研究制定非法证据排除的解释性文件,并于今年年中形成了40个条款的初稿。初稿完成后,最高法征求了学界、法院系统、各国家相关部门的意见,对初稿予以完善和细化。

  

  被讯问人休息饮食有三重保障

  

  记者从最高法有关人士处获悉,解释文件或将首次对变相刑讯逼供的方式予以明确。比如,在界定刑讯逼供的方式上,解释文件将诱供、指供、欺骗、疲劳审讯、威胁本人、威胁证人、威胁被告人家人等变相刑讯逼供列入非法证据的范围。

  疲劳审讯是此前各界关注的问题。有的审讯人员长时间审讯嫌疑人,不让嫌疑人睡觉,由于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方式没有被视为非法。

  此次,该解释文件有望将用这种方式取得的证据认定为非法证据,并建立一个三重保障机制,防止此类行为发生:第一个是从禁止角度对每次讯问时间设限,不能超过12个小时。第二个是从保障角度要求讯问时间每天不低于连续8小时休息时间。第三重保障是明确被讯问人在讯问过程中合理的休息、饮食等方面的权利。

  此外,该解释文件还首次提及用非法拘禁、超期羁押的方式搜集被告人供述是否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对于在非法证据排除过程中辩护律师的作用,该解释还将明确死刑复核案件讯问过程中,律师的在场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