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妇联创建“妇女儿童维权示范岗”的主要做法

12.12.2014  14:10

近年来,洛南县妇联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大局,立足妇女工作实际,针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途径,以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线,以优化维权社会环境为宗旨,以法律法规宣传实践为载体,以关爱留守、困难、孤残妇女儿童为重点,切实履行妇联组织职能,不断健全完善社会化维权机制与网络,多方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全力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切实为妇女儿童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推动构建平安和谐新洛南做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领导,确保“维权”工作持续有效

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之中,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我会每年年初与县综治委签订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并按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同时,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妇联会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席亲自担任、副主席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日常的信访接待、维权救助帮扶等工作,并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确保“维权”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扩大宣传,营造“维权”工作浓厚氛围

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为提高妇女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能力,我县各级妇联、妇女儿童维权服务机构等利用“三八” 维权周、“六一”节、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机会,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法律宣传和咨询服务,向广大妇女儿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婚姻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等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广大妇女儿童的法律观念,为妇女儿童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县妇联把“平安创建”与普法工作、“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动员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和谐社会建设,抓好各类典型宣传,引导广大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勤于学习、创业致富、文明教子。县妇联与综治办联合,先后在全县7个重点集镇和20多个村开展“千人百村送平安”集中宣传活动,全县共悬挂横幅1200多条,刷写标语1800多条,展出展板、挂图680余块(幅),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近7万份,制作播放专题节目6期,播出录音资料170多场次,使广大妇女群众充分认识创建活动对于优化村居环境、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地积极作用。

三是举办预防家庭暴力培训班。针对家庭暴力出现的新问题,县妇联与县政法委联合,深入基层,分片举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能力建设培训班,聘请公安、法院专业人员围绕如何提高干预家庭暴力能力,预防、制止和处置家庭暴力,以及如何实施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等内容,进行专题培训讲解,增强基层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综治办等部门干部以及村(居)干部和妇女代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意识,提升家庭成员化解家庭矛盾和干预家庭暴力的能力,有力推动全县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有效开展。

四是举办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讲座。在全县开展以“关注女童安全、保护儿童权益、创建平安家庭”为主题的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儿童性侵害预防和正确教育子女远离伤害课件(PPT),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儿童保护知识讲座,集中传授儿童保护知识。向学生发放《学生自我保护手册》3000余册,设宣传点32个,举办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讲座54(场)次。县妇联与教体局联合在古城镇中心小学、景村镇“八一”明德小学等学校举办了以宣讲“儿童性侵犯预防”为重点的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讲座,运用多媒体教学、动漫故事、现场示范的表现形式,向女小学生们详细生动讲解了如何区分身体的隐私部位、十项安全提示等内容,使学生们上了一次生动易懂的预防儿童性侵犯课程。通过抓点示范、推动全县儿童安全保护知识进校园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儿童自身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健全机制,推进“维权”工作常态化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妇联积极协调推行妇女儿童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县政法委高度重视,维权联席办牵头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社会化工作格局。定期召开联席会,听取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专题汇报,对涉及妇女儿童抚养、教育、人身安全以及家庭权益等领域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处理,推动问题解决。

二是健全社会化维权网络。县妇联协调有关部门,先后建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咨询点、110家庭暴力报警中心和基层派出所110报警点、心理咨询中心及镇、村(社区)维权工作站、工作点等妇女儿童维权网络,并及时充实工作人员,不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做好释疑、疏导、辩护和心理咨询等工作,通过多方联合,最大程度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积极组建维权志愿者队伍,将100余名热心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又具有专业水准的社会人士、法官、检察官、律师、医生等吸收到维权志愿者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专家后援”,从不同方面和领域参与维权,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今年“三八”前夕与民政局联合成立洛南县“红雨伞”妇女之家---家庭暴力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和法律维权服务。截至目前,已接待4名妇女入住。通过多部门齐抓共管,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完善信访代理接待制度。各级妇联充分发挥信访“窗口”作用,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接待制度,建立妇女儿童来信来访登记册,确定专人负责,对来访妇女儿童热情接待,并将信访窗口作为普法的第一阵地,作为预防和制止侵权妇女儿童案件发生的第一道防线,通过信访接待,对妇女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答疑解惑,耐心进行心理疏导,积极提建议、想办法,化解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无法调解的及时联办、转办、移交有关部门,促进问题解决。目前,全县共接待妇女儿童来信来访22件,调处21件、转办1件。2012年11月份以来,县妇联与县信访局联合,在四皓镇白川社区、代塬社区和谢湾镇马河村抓点示范,在全县推行妇女信访代理制度,开展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组建信访代理员队伍,代替信访妇女儿童反映诉求和问题,进一步畅通妇女儿童信访渠道,降低信访成本,建立健全高效快捷、规范有序的信访新秩序,有效减少越级访、重复访和无序访的发生。全县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老年人赡养、未成年人保护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信访代理案件15件,其中主导代理12件。组织5名妇联干部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陪审有关妇女儿童的案件11起,依法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四、真情关爱,增强“维权”工作实效

一是争取资金,解决贫困妇女儿童实际困难。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县妇联多渠道为贫困妇女儿童争取救助资金。为39名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儿童争取救助资金15万元;为93名单亲及特殊困难母亲申请贫困救助金14.3万元,使近300名妇女儿童受益,生活环境得到改善;为22名贫困“两癌”妇女患者争取资金22万元,让她们感受到妇联组织的关怀和温暖,重树战胜疾病的信心;争取“爱心小伙房”项目建设资金17.5万元,卫生校园建设项目资金62万元,进一步改善偏远山区学生在校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是关爱送暖,注重妇女儿童的思想帮扶。开展形式多样的看望慰问送温暖活动。先后自筹资金3万余元,在春节、“三八”、“六一”等节日,看望慰问困难孤残等妇女儿童150余名,为她们送去棉被、米面油等生活用品,书包、文具盒等学习用品、助学金等;为困难女孩张妮送去2000元助学金;牵手爱心企业家冯兰芳,为县福利院小朋友送去价值5000元的生活学习用品;深入洛源镇腰庄村七组看望慰问残疾女童汪静,送去500元爱心慰问金。县妇联号召各级妇联、社会爱心人士广泛开展“牵手结对”、“岗村联动”献爱心活动,组织女干部职工与包扶村、联系点结对子,筹集资金20余万元,为困难、孤残家庭妇女儿童送文具、衣物、助学金、农用物资等;去年“六一”前夕,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德喜、市妇联主席赵雅丽、县委书记雷二虎、县长刘明智等市县领导分别看望慰问我县留守贫困儿童,为孩子们送去了1万元慰问金、8000元节日礼物,使我县广大儿童渡过了愉快的节日。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帮助妇女儿童解决实际困难,努力改善其学习、生产生活环境,从思想上树立起战胜困难的信心。

三是攻抓热点,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面对外出打工人员增多,留守儿童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热点难点人群。为准确掌握全县留守儿童现状,县妇联积极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对8678名留守儿童的留守类别、监护人情况、家长务工去向、联系方式等方面进行登记建档,对其进行重点关爱帮扶,实行动态管理。在石门镇艺术幼儿园、景村“八一”明德小学建立留守儿童成长家园示范点,示范推动全县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让留守儿童享受到越来越多的关爱,留守儿童刘畅同学被评为省级“阳光少年”。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努力。在今后的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县妇联会将继续在省市妇联的关心指导下,积极探索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切实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开创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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