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浐灞河道及人工湖水系野泳捕鱼烧烤的通告

17.07.2015  12:43

  入夏以来,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水系野泳、捕鱼、烧烤现象持续增多,不仅严重破坏了浐灞河的生态环境,还连续发生了多起溺亡事件,给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保护浐灞河生态环境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西安市河道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西安浐灞生态区城市管理相关要求,即日起对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水系的野泳、捕鱼、烧烤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水系进行电鱼、网鱼等违法行为,违者将没收全部违法物资并依法进行处罚。

  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水系游泳,如经发现,将没收全部游泳物资,对于不听从劝解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水系周边进行露天烧烤,违者将没收全部烧烤器具并依法处罚,对于坚决不配合者或者有阻碍正常执法行为者,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