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受贿案一审开庭(图)
今天,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受贿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2001-2014年,被告人谭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625余万元。谭力当庭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央视记者李景芳)
相关背景: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015年11月24日消息,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党组副书记谭力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谭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谭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谭力利用其担任中共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中共广安市委书记、中共绵阳市委书记,中共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党工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2014年7月8日,中央纪委发布公告称,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谭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2014年9月30日,谭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与他人通奸。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谭力简历
谭力,男,1955年10月生,汉族,重庆市人,大学学历,教授,1972年2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02 — 1973.08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兴龙一队知青
1973.08 — 1975.07 四川省高县师范学校学习
1975.07 — 1979.09 四川省长宁县桃坪公社大桥小学、县文教局、县委宣传部工作
1979.09 — 1983.07 重庆师范学院政史系政史专业学习
1983.07 — 1985.06 四川省宜宾地区教育局工作
1985.06 — 1995.09 四川省委第二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教师、副主任、主任
(其间: 1993.04 — 1995.09在郫县县委挂职锻炼任副书记)
1995.09 — 1996.07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
1996.07 — 1997.08 四川省郫县县委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7.08 — 1997.10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县长
1997.10 — 1998.05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郫县县委书记
1998.05 — 1998.06 四川省成都市市长助理
1998.06 — 1998.10 四川省成都市委宣传部部长
1998.10 — 2001.03 四川省成都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1.03 — 2004.01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
2004.01 — 2004.12 四川省广安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4.12 — 2009.03 四川省绵阳市委书记
2009.03 — 2010.01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0.01 — 2011.02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
2011.02 — 2012.05 海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省长,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2.05 — 2014.07 海南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工委书记
2014年7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