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突发汽车“限购令” 政府曾多次表态不会限

30.12.2014  11:39

  

  12月29日,在深圳香蜜湖一家汽车4S店,由交管、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执法队对该店的销售和库存情况进行统计。 新华社发

  深圳市政府12月29日17时40分突然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抛出“限购令”,同时公布“限外”方案。

  “限购

  发布会上,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陈惠港宣布了“限购令”。

  12月29日18时起,在深圳全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全市小汽车增量指标暂定每年10万个,视道路承载能力、大气环境保护需要等适时调整,其中“50%摇号,50%竞拍”。电动小汽车也在限购之列。每年10万个小汽车增量指标中,2万个针对电动小汽车。

  自29日18时起,单位和个人购置小汽车、小汽车过户、非本市小汽车转入本市的,应按规定申请取得本市小汽车指标证明文件。

  同时,自29日18时起,深圳全市暂停办理小汽车的注册、转移及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暂停期限不超过25天。此前已签订车辆销售合同的小汽车不受暂停限制。

  “限外

  深圳市交警局副局长徐炜还在发布会上公布了“限外”方案。

  12月30日至2015年5月30日,除前往深圳各口岸的外地客车外,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其他道路,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的载客汽车通行,港澳号牌车辆不受该限行措施限制。

  徐炜表示,“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为政策缓冲期,对违反禁行规定的机动车只做警告处理。缓冲期后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