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扎实开展农村低保对象核查905户2655人退出保障范围

07.09.2015  14:53

  今年以来,临渭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对全区农村低保对象开展了一次核查复审活动。最近年度核查复审工作全面结束,该区将给新确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发放2季度低保金,切实保障这些农村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临渭区民政局先召开了全区民政干部会议,利用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今年如何搞好农村低保核查复审工作进行培训和安排,同时下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度农村低保审核申报和复审工作的通知》。随后该区在20个街镇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农村低保对象的核查复审和新增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家庭进行逐户入户调查,根据农村低保家庭的收入、家庭成员和家庭财产的动态变化,对照《临渭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实施办法》的条件和规定,对每一户是否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作出重新认定。经过核查复审和申报审核,该区共有905户2655人家庭收入或家庭财产不再符合低保条件而退出了保障范围;同时又将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且符合低保条件的1261户3152人及时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体现了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能进能出”、保障标准“能高能低”的动态管理机制。

  经过全面核查复审和申报审核后,目前临渭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2465户33507人,2季度发放农村低保金1251.13万元。并将今年重新确定的所有享受低保的花名册在各街镇设立的大型LED电子显示屏上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按照镇政府(或街道办)的通知,持个人有效证件到当地的农村信用社领取低保金,从而有效的解决了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临渭区民政局 赵宏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