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县级部门一般只设正副职各1名
日前,渭南市委、市政府发文批准辖内10个县(市、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要撤并县级政府机构70个,行政审批事项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这也意味着渭南市新一轮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率先在全省启动。
行政审批: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要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
此次县级改革主要是加快政府转变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以简政放权、优化机构设置、严控机构编制为重点,通过改革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务能力,促使政府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依据《方案》,渭南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机制,继续清理县级现有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评估等事项。凡政府部门自行设定的核准、备案等事项坚决清理,凡市场能够有效调节、社会能够自主决定的审批坚决取消,凡基层政府实施更方便有效的事项,坚决下放基层政府。
2015年底,县级行政审批事项要在原有基础上减少三分之一以上,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使渭南市继续成为全省简政放权的引领地区。
政府机构:各县(市、区)分别要在原规模的基础上撤并机构5~9个
《方案》要求,在不突破规定限额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对县级工商、质检、食药监、盐务等部门进行整合。在政府机构设置上,根据辖区户籍人口数规定,渭南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限额为18~24个,使部门数大幅度缩减,10个县(市、区)共撤并政府机构70个,各县(市、区)分别要在原规模的基础上撤并机构5~9个,不再保留政府直接管理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方案》要求,蒲城县、富平县设置政府机构22个左右,最多不超过24个;大荔县设置20个左右,最多不超过22个;澄城县、华县、白水县、合阳县,设置18个左右,最多不超过20个;潼关县设置16个,最多不超过18个;华阴市设置18个左右,做多不超过20个;临渭区最多不超过23个。政府机构不得突破限额,不得变通、变相增加,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原则上不增加。
官员职数:县级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名
《方案》对领导职数作出了明确规定,渭南市县级部门设正职1名、副职1名,职能任务繁重的可增加1名副职,但要严格控制,部门正职一般不得党政分设,部门共青团、工会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兼职不得单设,挂牌机构不得核定专职领导职数,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在改革过程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将通过制定部门“三定”方案,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同时要求,除涉及国家和公共安全的机构外,各县(市、区)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员数等信息,必须在2015年内向社会公开。
此外,《方案》还要求县级党委工作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机关、群众团体机关的机构改革将与政府机构改革要求一致、同步推进。韩城市作为省内计划单列市,改革方案将在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据悉,按照《方案》要求,在此轮机构改革中,要严肃政治纪律,不得突击提拔干部、突击进人,严防突击花钱和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渭南市县级改革工作今年内完成。(记者 王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