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妇联参与人民陪审工作调研报告

18.12.2015  15:40

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国家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保证司法公正的一项有力措施。妇联系统推荐陪审员是人民法院陪审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渭滨区妇联在发挥妇联系统陪审员工作职能方面,做出了积极的努力,陪审员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基本情况

渭滨区人民法院现有陪审员79人,其中女性陪审员27人,占所有陪审员的34%,妇联系统陪审员共6人,占女性陪审员的22%。几年来,我们一直十分重视该项工作,并从以下三方面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妇联陪审员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规范陪审工作;二是和法院经常就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工作中的体会,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确保思维判断更加准确全面;三是注重提高陪审员的业务素质。为提高妇联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我区妇联的专职维权干部在省上参加了省高院组织的全省人民陪审员培训班。妇联系统陪审员每年都参加区法院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班,系统学习《婚姻法》、《民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了解我国现行陪审制度及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审判程序,掌握庭审技巧。陪审员也深感责任重大,一方面加强自学,另一方面都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庭审的关系,积极主动参与案件的审理,不断提高陪审能力。为进一步规范陪审工作,2015年区法院又重新下文,聘任妇联的六名维权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从制度上保证陪审工作的正常开展。

通过几年的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妇联干部参与陪审,有助于快速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提高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也是妇联强化维权手段的有效途径。特别是妇联干部参与陪审的离婚案件,能充分发挥妇联干部心细、善于做思想工作的优势,对那些纠葛时间长、结怨深,矛盾又容易激化的案件,庭审前妇联干部往往能提前介入,通过认真参阅卷宗,了解案情;通过查找法律条文,明确本案所适用的法律规定。庭审中更是注重教育疏导和加强防范相结合,注重依法处理和讲究策略相结合,尽力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审理环节,直接维护受害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从而使妇联维权工作手段苍白无力、力所不及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

二、存在问题

1、时间协调问题。因妇联系统陪审员自身工作比较繁忙,有时会因工作忙而不能参与陪审,不能很好地行使职责,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案件在正常审限之内审结。

2、陪审员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只陪不审”的现象依然存在。目前各种新型、疑难案件层出不穷,审判分工越来越细,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和驾驭庭审能力比较欠缺。

三、意见建议

1、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识,为人民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要大力支持陪审员工作,保证陪审员履职的时间和精力。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自身在明理释法、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特殊作用,架设好人民群众与司法机关的沟通桥梁,促进司法和谐。

2、进一步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建立一支知法、懂法,熟悉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人民陪审员队伍。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现场观摩、典型案例研讨等方式,提高陪审员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和驾驭庭审的能力。

3、进一步规范管理,发挥作用。要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各项管理制度,对庭审安排要通过通知书、短信等方式提前告知陪审员,使陪审员做好时间安排及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做到参审与工作两不误。

4、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保障。在人员保障方面,要进一步完善选任和退出机制,对履职好、表现优秀的人民陪审员进行表彰奖励,对长期无法正常履职或违反规定的陪审员,要及时提出免职建议,重新组织选聘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