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实施两项制度保障残疾人权益

11.01.2016  19:22

  湖南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决定自今年起,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条件的,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

  1月8日,湖南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就两项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安排。湖南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介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同时申请两项补贴,同时配合精准扶贫实施,按照“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要求,两项补贴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最大程度维护困难残疾人利益。

  《意见》指出,湖南将根据全省社会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原则上补贴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还将扩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范围,逐步推动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