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赴泰游溺亡 家属认为旅行社消极处理索赔百万

18.06.2015  11:05

  

  法庭上,原告小夏(中)表情沉重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夫妇参加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前往泰国沙美岛旅游的团,在酒店附近海边游玩时,54岁的夏先生刚下至水到腰部的海边,就被突如其来的巨浪卷走,而后溺水身亡。马女士认为旅行社及随团导游没有告知海水退潮致使丈夫溺水身亡,事后处理消极给其造成了二次伤害,遂与夏先生父母及儿子一起诉至法院索赔102.7万元。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均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称均已尽告知义务,游客自由活动期间发生溺亡事件,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案情 海水退潮台风频繁 丈夫溺水身亡

  2014年10月14日,马女士与丈夫夏先生跟北京途牛国际旅行社订立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约定2014年11月8日至14日赴泰国旅游,并采用拼团方式与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公司组织的出境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

  2014年11月9日下午5时许,马女士与夏先生根据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确定的行程随团抵达泰国沙美岛,并入住在当地度假村酒店。

  在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根据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的安排,在酒店附近的海边进行自由活动。在酒店附近的海边游玩时,夏先生刚下至水到腰部的海边就被巨浪卷走溺水身亡。

  原告表示,他们事后了解到,当时正值海水退潮期间,更是台风来袭前夕,度假村酒店附近的海滩上已经插上在当地代表危险、不适合海边游玩的红旗,海滩附近的救生人员也已经撤离。

  但是两被告委派的导游辛某、领队孙某,不具备国家旅游部门的导游资格,而且并非两被告聘用的正式员工没有告知他们相应情况。导致她爱人及其他团员在水至腰部的海边区域游玩时遇上巨浪,虽然其他团员最终获救,但她爱人不幸溺水死亡。

   认为旅行社消极处理 家属索赔百万

  原告表示,让亲属无法接受的是,受害人死亡后,两被告消极应对,没有第一时间协助家属处理后事并提供必要协助。其委派的领队、导游和其他工作人员用隐瞒、欺骗甚至恐吓的方式要求马女士签署泰文文件,并以签署文件作为协助家属进一步办理善后事宜的条件。

  当原告及受害人夏先生的亲属要求途牛旅行社提供关于此次事故的善后解决方案时,途牛旅行社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并要求受害人家属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

  马女士认为,旅行社这种行为无异于给受害人亲属的精神造成了二次伤害,故联合夏先生的父母及儿子起诉途牛旅行社和康辉旅行社,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102.7万元,途牛旅行社退还还未发生的旅游费,两被告向原告四人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