灞桥女子凌晨5点被惊醒 床边站个陌生男与其对视

09.09.2016  18:46

  一觉醒来,突然看到床边站着个陌生男子,会是什么感觉?昨日凌晨,家住灞桥区卞家村的刘女士就经历了这吓人的一幕。陌生男子发现她醒来,与她对视几秒后,快速抓起她床边的一个挎包逃离。刘女士的丈夫朱先生迅速追出,将陌生男子抓获,扭送到派出所。

   那男的弯腰站在床头正在看我

  朱先生和刘女士在灞桥区电厂东路卞家村安置房内租房住,由于刘女士怀孕,晚上还要照顾上幼儿园的孩子,朱先生夜间并未与妻子孩子住同一个房间。

  刘女士说,昨日凌晨5点,她突然被屋门的几下响声惊醒,睡意朦胧的她向门口看去,突然发现一张陌生男人的脸,“那男的弯腰站在床头,正在看我。”坏人进屋了!惊愕间,她忘记了任何动作,就是与对方对视,谁也没吭声。“大概过了几秒钟,那男的突然轻轻‘啊’了一声,抓起我放在床边的一个挎包跑了出去。”刘女士赶紧大喊,住在隔壁房间的朱先生听到妻子喊抓小偷,立即追了出去。

   丈夫巧言施计 男子承认偷盗

  由于是凌晨5点多,卞家村道路上几乎没有人,朱先生快速找了几条街道,但没有发现逃跑男子的踪迹。

  朱先生并没有放弃,继续寻找,村里开始陆续有人走动,朱先生边找边问,“我走出村子,在电厂东路见到一个男的站在路边挡出租车,手中没有拿东西,但我第一感觉就是他。”朱先生慢慢走近那名男子,男子也看到了朱先生,表现得很镇定。

  朱先生走近男子身边时,突然发问:“你把我的东西弄哪儿去了?”男子随即回答:“我没有拿你家的东西,真的没拿。”朱先生确定此人就是潜入自己家里的男子,于是抓住其手腕逼问挎包的下落。眼看难以挣脱,男子带朱先生在路边停放的一辆轿车后面找到拉链被拉开的挎包。

  就在朱先生看到挎包的瞬间,男子突然挣脱,钻入车底再不出来。此时,路边行人也开始加入抓小偷的行列,朱先生的一名亲戚也赶到,将男子从车底逼出,扭送给随后赶来的民警。

   门锁有问题 小偷趁机入室

  朱先生介绍,抓到男子后,他曾询问男子如何进入屋内,男子说是用工具捅开入户门进入房间的,“我家的入户门锁确实有问题了,从里面反锁不了,我们得抓紧时间换锁。

  昨日上午,在朱先生家,刘女士仍惊魂未定,朱先生在抓贼的过程中左手小臂多处被抓伤,“孩子吓坏了,早上上幼儿园时还一直在哭。”朱先生说,他和妻子都不知道被抢走的那个包里装了些啥,“可能就几百元的东西。”朱先生认为,男子入室盗窃惊醒了妻子,拿走挎包是在妻子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我觉得应该属于入室抢劫。

  据了解,被抓男子姓王,30岁左右,乾县人。华商报记者从公安灞桥分局了解到,该男子已被刑拘。

   >>律师观点

   男子涉嫌抢夺罪

  华商报记者查询了解到,我国刑法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余伟安律师表示,该案中男子应涉嫌抢夺罪。抢夺罪轻于抢劫,其立案标准要低于盗窃罪,500元到2000元即可构成抢夺罪,其量刑标准也高于盗窃罪。抢夺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可以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判3-10年可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到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