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新条例:高新枫叶小区广告收益业委会拿回75%

01.12.2016  17:45

  连日来,华商报持续报道“用好新条例,管好咱的家”活动在业主中引发强烈反响,不少正在筹备业委会的小区业主纷纷致电华商报热线(029)88880000,希望积极参与此活动,帮助小区尽快成立业委会,也有一些业主提及筹备过程中还不被其他业主理解等难题。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西安现在很多小区规模都是上千户,入驻业主少则1000多户,多则4000多户,不少小区在提出申请时都被要求提供不少于一半的业主签字。50%的小区业主签字这一项工作量不小,是不少小区在筹备初期就遇到的难题。热线电话中就有业主提到,收集签名时,并不是所有业主都理解,也不明白成立业主委员会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记者在西安找到了这样一个小区,业委会成立后既为大家拿回了业主的共有收益,还为协调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做了不少工作。

   小区内停车费

  业委会物业各拿一半

  1995年入住的西安高新区枫叶高层小区,有4幢高层4幢多层808户业主,小区的门面房租金、广告收益和停车费一直掌握在物业手中。自从小区2009年成立业委会之后,业委会就着手把这些本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收益拿回来。

  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李梦远说,一开始物业不认为这笔钱该归还业主。“拿法律条款说话,我底气足。”李梦远表示,业委会告诉物业,“我们是掏钱买服务,用不用你们最终业主说了算。

  李梦远说,在多次谈判后,物业最终认可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共有,但提到物业的日常开支需要补贴。后来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对利用小区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从事房屋租赁和从事广告传媒的行为,所获收入业主和物业按75%和25%的比例分配,小区内停车费收入,双方各按50%分配。

   一年七八万元

  可用于业主身上

  “一年能为业主拿回七八万元钱。”该小区业委会主任刘其昇说,有了公共收益后,他们就对小区围栏进行修缮,还有内墙粉刷、管道维护,小区公共活动室的房顶翻修。华商报记者在小区看到,这个入住已超过20年的小区,环境干净整洁。

  支出还用于小区舞蹈队的服装费,每年中秋节、春节的茶话会等方面。每年年底,当年的公共收益收支均会在小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公示。

   业委会说服业主

  接受物业费上涨

  刘其昇表示,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也对协调物业和业主的关系做了不少工作。该小区高层从2005年起物业费就是0.4元/平方米,2010年时物业曾提出过要涨物业费。“当时业委会成立才不久,怎么能先给业主涨价。我让物业先做好服务,再说物业费的事。

  到了2013年,小区物业方面再提涨价,刘其昇开始给小区业主做工作,“咱们从前买馒头1块钱5个,现在只能买2个还变小了。从前雇保安保洁多少钱,现在得多少钱?”要让小区业主们接受,上调物业费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对大家的服务。最终物业费提到0.8元/平方米。

  “确实业委会从中做了协调工作。”负责该小区的西安高新枫叶物业公司刘经理向华商报记者证实了此事。还有动用小区的大修基金,需要2/3的业主同意,物业会事先向业委会发函,征得业委会同意后,工作就比较好开展。 华商报记者 杜鹃

编辑:强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