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察和艳宁:用爱心和敬业诠释着最美警察家庭

14.04.2016  10:41

  有这样一家人,他们是千家万户中普通的一员,他们是大千世界里平凡的一户。但就是这样一户平凡普通的人家,用自己的勤劳、朴实、宽容、相敬和互爱演绎着最真实的幸福,享受着最舒心的生活。这个家庭共三口人,户主叫和艳宁,今年39岁,是黄陵县公安局一名普通的户籍民警。膝下一儿,活泼聪明,夫妻举案齐眉,家庭其乐融融。她本人多次被县局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0年被延安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黄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延安市公安系统“最美家庭”,2015年“三秦最美家庭之星”。生活中因其为人善良谦和,处事公正廉明,家庭和睦,成为大家学习的好榜样,受到同事邻居的一致称赞。
    古训有言:百善孝为先。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亲敬老是营造幸福家庭的基石。二十五岁那年,和艳宁与刘朝辉结婚,俩人白手起家,开始了共同创业的步伐。丈夫刘朝辉是一名刑侦民警,长年累月在外出差,最长的一次在外面出差长达一个月,无暇顾及家庭,常常心怀内疚。和艳宁忙了工作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一把手。有一天,家里打来电话,说婆婆摔伤,正在下乡的她闻讯后一路风风火火赶到医院,给婆婆倒便盆、擦身体,背着母亲楼上楼下检查。公公婆婆也逢人便夸儿媳贤惠勤劳、为人本分,自从嫁到刘家来,她从来没有和婆婆红过一次脸,吵过一次架,关系如同母女,家庭十分融洽。

家庭是船,事业是帆,帆儿推动船行,船儿扬起风帆。夫妻俩遇到事情一起商量,遇到困难一起解决,生活上共同照顾双方老人,事业上互扶互持,二人互相理解、尊重、关心、支持,从来没有因生活琐事而吵架。有了妻子的理解和支持,刘朝辉安心的放开手脚干工作,从事刑侦工作十几年,参与破获刑事案件数百起,先后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成为刑侦战线上的行家里手,担负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一方平安的重任。
      作为公安民警,他们坚持从自我做起,坚决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从没有违反过计划生育条例。在教育孩子方面,夫妇更是言传身教,做好行动表率。和艳宁说:“教育孩子,其实我也没有什么诀窍,就是遵循1>10的教育原则:与其说教孩子十句,不如父母认认真真做一件。而且任何事情只有当父母的做到了,才有资格要求孩子。”他们尊老爱幼、肯于吃苦、勤俭持家、任劳任怨的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受夫妻俩的影响,儿子刘帅养成了待人礼貌、乐于助人、尊老爱幼的良好品德,学习上也十分上进,一直是街坊四邻们夸赞的好孩子。
      和艳宁不仅家庭和睦,工作上也是一把好手。自参加工作以来,她总是勇于吃苦,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待每一项工作都能严肃认真、精益求精。由于她是户籍民警,主要从事窗口工作,节假日很多时候都是在加班,但她从无怨言,丈夫父母也很理解,从不抱怨。夫妻二人的乐于助人也是人人知晓,从义务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到主动调节邻里不愉快,邻里邻居好多时候找他们都是工作之外的事,但他们从不拒绝,每次都是一颗热心肠的全力相助。
      他们夫妻二人常说一个家庭,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过程,这个过程必须共同经营。这种经营不仅是指物质上的,更多的还是精神上的,培养共同的兴趣、爱好,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等。家可以不是奢华的,但一定是温馨的。“家和万事兴”,一个和睦的家庭,他们的 经验 就是“真诚待人、和睦相处、互敬互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