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男子纠缠婚外恋情人 喝药后开车撞对方家门

07.04.2017  20:06

  为了将婚外情维持下去,一名男子多次纠缠情人,遭拒绝后,该男子竟服下农药并开车撞对方家门。4月6日记者获悉,阎良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该起寻衅滋事案,当庭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王林与小美于2015年9月相识,并发生婚外情,虽是婚外情,可两个人爱得死去活来,并许下了永不分离的誓言。然而双方毕竟都有各自的家庭,过了一段时间,小美害怕此事会影响自己的家庭,便欲与王林断绝来往。可是“痴情”的王林却无法放手这段感情,为此,多次通过电话、短信或前往小美家等方式纠缠小美,此事也被双方的家属知晓,并影响到小美家人的正常生活。

  2016年11月20日晚,王林酒后前往小美家,要求与小美见面。“小美,我们定下的誓言你可以不遵守,今天晚上我就用死来诠释这个誓言!”在喝了车上携带的农药后,王林驾车撞向小美家的大门,将卷闸门及铝合金边框的玻璃门撞坏,其驾驶的车辆也卡在了门上。小美报警后,民警将王林带至医院抢救并及时脱险。后经阎良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毁损物品价值人民币5780元。 4月6日记者获悉,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林因感情纠葛扰乱他人生活秩序,任意毁损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王林自愿认罪,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林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法律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即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编辑:强鑫